2012年2月6日 星期一

租稅扭曲的社會停滯

(02-06-2012一心)
線上收看台灣智庫財經組呂曜志的簡報落實稅改重建公平社會,對於台灣的稅制問題,有了比較全面的了解。
開場,呂曜志就對在場的前輩們表達感謝,因為,他覺得,今天自己之所以可以站在這裡,是前輩們努力的成果,而台灣過去,曾經是一個比較均富、公平的社會。剛當爸爸的他,深表感慨,今天政府所花的每一分錢,將來,都要從自己子女的身上收回來,如果,我們今天不認真面對這個問題,我們的子女未來所要面對的,將是一個越來越不公平的台灣社會。
租稅制度,原本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結構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因為,合理而健全的租稅制度,具備「量能課稅」的精神,以及「促進所得重分配」的實質功能。所謂「量能課稅」,就是法國人權宣言所說:「賦稅應在全體公民間,按照其能力來平等分攤。」
雖然,台灣過去曾享有高成長、低失業、低所得不均的發展歷史,然而,近年來,由於全球化對台灣產業、就業與家庭人口,帶來結構性的衝擊,所得分配長期呈現惡化。
政府與財團利益結合,大量實行減稅措施,稅制遭到了嚴重扭曲,受薪階級反而成為繳­稅大戶,許多富有者靠資本交易所得到的財富,卻沒有被課到應繳納的稅額,甚至,富有者繳納的所得稅遠比受薪階級還低。
民進黨執政時,以各種移轉型社會福利支出,很辛苦地避免台灣家庭的貧富差距急速惡化,但從稅收結構來看,過去台灣以消費稅為主,2000年代加入WTO後關稅大幅下降,所得稅成為主要稅收來源。
在高齡少子化與全球化的挑戰下,台灣未來在社會福利與經濟發展上的支出將不可避免持續擴大。如果我們不認真推動租稅改革,努力擴大其他稅種稅基,很快地,會被迫「債留子孫」,或「犧牲某些重要公共支出」。
台灣目前租稅的不合理現象是,受薪階級承擔了大部分的租稅責任。從稅收與社會福利支出的結構來看,名目上是「劫中產以濟貧」,若考慮到物價膨脹與所得成長期零成長的現實,實質上則接近「劫貧(工作貧窮)以濟赤貧」。從稅收與產業減稅及補助間的結構來看,名目上是「劫中產以益富」,但若考慮經濟發展的各種環境外部成本,則實質上是「劫老百姓以益大資本家」。
稅制如果持續不改,台灣社會就會面臨兩大問題:
1. 難以建立完整社會安全網,促進社會階級流動──比如說,影響家庭就醫,子女就學必須依賴助學貸款等,使社會階級流動不易,並影響生育意願,使台灣長期競爭力岌岌可危。
2. 難以建立重視勞動與知識價值得誘因機制,促進國家長期永續發展──現行所得稅制以薪資與利息為主,但豁免資本利得,形同「獎勵不具實質生產性的資本投機炒作,懲罰辛勤勞動與儲蓄者」,並間接誘導企業從事「資本密集高、但可以短期看到績效」的經營模式,已對人力資本投資產生反誘因,對於台灣未來發展知識與軟性經濟,創造就業,有相當不利的影響。

我們必須重新面對並討論以下問題:
1.          過去犧牲租稅公平,真的帶來經濟效益嗎?
2.          過去減稅支持的對象,真的比較有國際生產力嗎?(高科技業vs利基型(niche)傳統產業)
3.          獲得龐大資本利得利益的人,比沒有追求資本利得的人更有生產力,或對整體社會有更大貢獻嗎?
呂曜志說,我們要全面檢討對資本稅的態度,從公民觀點,由公民共決。稅改,撇除技術性的問題,本來就是一個公民議題。提出了公民觀點以後,再針對現行稅制不合理的現象,提出討論。
討論方向包括:
1.          全面擴大財產稅課稅稅基(例如,將資本利得納入各相對的稅項內)
2.          強化綜所稅制的累進功能,進而減少受薪階級的負擔(現行很多財產稅,例如,土地增值稅,都是固定稅率結構,應該要納入財產交易所得稅,實行累進稅率,才能落實賦稅公平)。
過去稅改討論,都集中在政府做為中間人角色,兩旁都是資本家,人民無從參與。稅改,應該是跟教育改革、產業發展、憲政秩序同等重要的全民議題,更是「對我們的下一世代負責任」的議題
大企業的發言權,不應該壓迫一般受薪階級、勞動人口的發言權,政府萬萬不可認為,只要聽取大企業或少數專家學者的意見就足夠了,擴大稅改議題的公民對話,是落實公平稅改最起碼的標準。
如果我們認同法國人權宣言所說:「為了維持公共力量與行政管理支出,普遍的賦稅不可或缺。賦稅應在全體公民間,按照其能力來平等分攤。」那麼,不管一個政府是大或小,最起碼應該做到「量能課稅」,落實「租稅累進功能」。
中長期來看,我們應朝提高財產稅對國家稅收的貢獻為方向,以促進稅制的社會公平性,並為國家因高齡少子化與全球化下所需投入社會福利與產業發展政策,預備中長期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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