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0日 星期六

典型在宿昔——緬懷高一生

(08-20-2011一逸)



看完「高山船長──高一生」的故事,才知道50年代原住民遭到清鄉的活生生案件,才知道原住民菁英在白色恐怖年代也難逃一命,此刻能夠與一個有情有義的原住民前輩,透過文字紀錄,有了生命的交會與學習,內心有著好深的感恩與深思….

出生於1908特富野部落,後改名為矢多一生,是鄒族第一個從師範畢業的。就學期間,認識了俄國語言學者聶夫斯基,並協助他完成北鄒族語言與民間文學田野調查過程中,打開了影響他這一生重要的思想和視野,其中,聶夫斯基所傳承的「人類是一個整體」(亦即「全世界各民族皆為同等」)的理念,深深影響了高一生的世界觀。曾閱讀尼采、馬克斯與恩格斯等的學術著作,飽受社會主義思潮的洗禮,這些理念伴隨著對部落現代化的期許,形成他在部落推行種種政策的方向。而由田制佐重的著作中,更觸發了他對「理想農村建設」的憧憬,期許可以將阿里山原來的土地,回復到神造的肥沃土地。

「畢業後擔任巡佐和教員的工作,鼓勵族人要接受教育,帶領族人從事農業生產,改變傳統方式,教導著全村的老人、青年和小孩。」1945年改漢名為高一生1946年被國民政府派任為第一任吳鳳鄉鄉長,國民政府戰後施行「山地同化政策」便明確顯示要將山地「平民化」的目標,此舉顯然與他想保留原住民部落主體性的理念背道而馳。

1947年二二八事件,高一生與族人因應當地仕紳的需求,決議讓部分鄒族人士組成隊伍,下山維護地方治安,也曾經對漢人做出人道救援工作。這些事,讓他已經成為國民政府要整肅的對象。加上與幾位理念契合的泰雅族林瑞昌..等共同思考原住民自治的可能,廣邀各族頭目討論建立「高砂族自治縣」的改革措施,只是邀請函被警總劫走了。

高一生鼓勵族人前往新美、茶山開墾,1950年想在新美地區成立集體農場,向土地銀行貸款50萬元,由林瑞昌擔保,作為改善農業技術之用。這期間,常常作曲歌頌台灣美麗的山水,用歌曲鼓勵著族人努力勤奮工作,在音樂中滿懷對土地及族群的熱愛,孩子高英傑回憶著:「小時候,父親總是用音樂和說故事叫我們起床,他很喜歡音樂演奏音樂,常常和母親一起合唱….

冤判的官僚化背景

 (08-20-2011一智)

  民間司改會尤伯祥律師
讀了陳韋臻訪問尤伯祥律師的文章《813前夕,我的國家又殺了人!》,對司法問題有了深一層的瞭解~
台灣三大冤案(蘇建和案、江國慶案、邱和順案)的律師團成員尤伯祥律師,討論到「廢死」的理由,第一個就是臺灣的司法體制,常常違悖「無罪推定原則」,「這三個案子有一個共通特性:都是刑求下的自白定罪,沒有其他證據。」第二個考量是:「文明社會都接受一個定律:除了正當防衛,任何人都沒有殺人的權力。如果我們自己沒有殺人的權力,我們便無權讓渡殺人權力給國家。
關於法官對工作的認知,與大眾期待之落差,尤伯祥說,主因是司法體制中的考核與升遷考核方面,評量法官的指標,係依照「結案率」與「維持率」:前者是司法院有規定期限內結案,法官需趕規定期限前寫出判決書;後者是在乎判決書會否被上級法官支持而未遭駁回,就此形成「唯上級審見解是從」的實務風貌社會大眾期待法官展現正義,但法官卻只在乎「時間到了要把判決書寫出來」,和「揣摩上意俾不違背上級法官」,當事人能否理解裁判書的內容(這關係到裁判書究竟是為誰而書寫),乃至法院是否已守護了憲法、人權與正義(這是憲法課予司法的任務),都無法由這兩項指標獲得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