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8日 星期六

四萬人的蚊子館

(08-18-2012陳帝維)

藉由興建「世大運主場館」的名義,政府強力護航,讓從台北市政府以技術性操控影響環評委員投票到變更協力廠商又重提投資計畫書違法(監察院糾正)等爭議不斷的大巨蛋違法動工,讓台北市民期待的中央公園又淪為財團的生財工具了!
台灣真的需要一個四萬人的棒球場嗎?高雄澄清湖球場能容納二萬人,但這幾年滿座的次數屈指可數,連剛落幕的倫敦奧運主場館,結束後也只保留二.五萬人的座位,台灣的運動觀賽人口會超越英國嗎?球場越大租金越高,代表要更多人進場才有可能賺錢,台灣職棒幾千人的平均觀眾養得起嗎?財團利用百貨公司、五星級旅館、辦公大樓等賺足了錢,卻因為租金過高,棒球場不打棒球只能辦商業演唱會,這不就跟小巨蛋一樣嗎?

鋁棒對木棒的選戰

(08-18-2012林峯正)

對棒球稍有涉獵的人都知道,鋁棒彈性絕佳且完全不會斷裂,揮擊只要力道足夠,通常可以把球打得又高又遠;若使用木棒,情況恰恰相反。是以,兩隊比賽,一持鋁棒,一持木棒,誰佔便宜,清楚可見,此現象即所謂「武器不對等」也。由事後諸葛來看,2012年的台灣總統大選,就是一場鋁棒對上木棒的比賽。
幾天前,特偵組發言人對外表示,總統大選期間,由檢察總長黃世銘指示分案調查民進黨總統候選人所涉及的「宇昌案」,查無犯罪事實,逕行簽結。
選舉期間,國民黨立法及行政部門大動作出擊,國民黨候選人馬英九還在公開電視辯論的場合,以蔡英文涉及此案為由要求解釋清楚。對照現在公布的司法調查結果,當初的嚴厲指控頓失所據。結果是,蔡英文輸了總統選舉;馬總統輸了勝選的正當性;特偵組則因在選戰熾熱的當口高調辦案,卻查無犯罪事實,令其公信力蒙塵。

檢方不受簽結拘束

(08-18-2012吳景欽)

在今年總統大選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宇昌案,特偵組以查無不法而為簽結,似乎為此事件畫下句點。只是如此的過程,即便不論對總統選舉所造成的影響,卻已對相關人等的聲譽與我國的生技產業造成重擊,且特偵組以簽結為終,卻也為此事件留下伏筆。
在檢察實務裡,於偵查開始時,依據犯罪嫌疑的程度,而有偵字案與他字案的差別。若屬偵字案,相對人才是被告,也才有刑事訴訟法中,關於緘默權與辯護權等的保障。若屬他字案,則因只是關係人之故,自不能享有相關的權利保障。此種區分,就可能成為檢方規避法律的重要工具。

司法的三贏

(08-18-2012 一湛)

今天參加民間司改會主辦的「讓人民參與審判!」實際演練有陪審團制的法庭,每個參與者皆分配到角色並擔任評議員。很有臨場感,也很快感受到人民當家做主的精神。
我國司法院長期以來是非常封閉老大的衙門,要乘勢跟上民主化的腳步了。
民主國家主要的三權(行政、立法、司法),總統民選、國會民選我們已經做到表面的民主了(實質上國民黨透過絕對優勢的黨產,黨意高於民意,處處看得見染指操縱的痕跡),那司法要如何落實民主呢?陪審團制度(人民參與審判)是最起碼的。
目前司法院提出的觀審制,觀審員只能提供意見無法參與決定,最後只會落得幫法官背書的功能,草案主張先在士林、嘉義試辦三年,緩兵之計只是障眼法而已,看不到改革的決心與誠意。

陪審團沒那麼難

(08-18-2012一止)

今天去參加司改會的陪審團實際操作演練課程,最主要的就是對比政府最近推行的觀審制;司改會提出民間版本,叫做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就是決定權在國民(陪審團),不在於法官。
什麼是觀審制,只讓妳看,不讓妳判?也讓你說,說了不算?!
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比喻好比給你糖吃,背後的用意就是讓人民幫司法背書,減少司法刑責,若試行三年失敗,司法院就怪說是人民的司法水準不夠,還是交給專家較穩當。所以法院實施這個觀審制是欲縱故擒的假動作,先弄出一個假制度忽悠,就像法官法,只要司法不是民選,只要沒有把決定權交給人民,都是障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