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3日 星期五

公平納稅的基本常識

 ( 02-03-2012黃春生 )

美國共和黨總統提名初選,一路領先的羅姆尼,聲勢如日沖天,民調堪與歐巴馬總統相抗衡。這位身家估達二億七千萬美元,年收入超過一百萬美元的美國史上最有錢總統參選人之一,卻頻遭初選勁敵以有避稅之嫌質疑,要求盡速公布納稅資料供選民檢視。羅姆尼抗拒數月後,於一月十七日承認他繳納的所得稅稅率「大概接近15%」。
白宮發言人卡尼(Jay Carney)隨即拋出棍棒:每個打拼的人民,理應享有公平納稅的待遇,既然年收入5萬、7萬或10萬的受薪大眾所負擔的稅率超過15%,那些年收入100萬美元以上的富豪,就沒有理由僅按15%稅率課稅。
一月二十四日羅姆尼拗不過對手的窮追猛打,終於公布繳稅紀錄,他與妻子過去兩年收入平均稅率約14%,還低於一般美國受薪的中產階級,且有800萬美元個人投資基金存放於海外避稅天堂的開曼群島。當日晚間,歐巴馬總統向國會發表國情咨文,適時打出「富人稅」的民粹訴求,恰是給予當頭棒喝。
在長達69分鐘的國情咨文演說中,歐巴馬提到34次「公平納稅」訴求:「要求一位億萬富豪繳交的稅率跟祕書相同,這是公平納稅的基本常識。」 當然,這是指投資大師巴菲特(Buffett)年收入主要來自股票分紅,僅按15%稅率課稅,而受邀聆聽演說的股神祕書,如同一般受薪大眾卻要適用稅率最高可達35%,乃重申「巴菲特稅」,強調每年收入超過一百萬美元的富豪,稅率就不該低於30%,年收入不到二十五萬元的98%家庭,稅率不該提高。
台灣已成富豪避稅天堂…
美國僅因資本利得享有15%的優惠稅率,遠低於受薪大眾最高稅率可達35%,而嚴重扭曲了公平納稅。反觀台灣現行租稅,除了證券交易的資本利得免稅外,高科技企業仍享有層層疊疊的租稅減免條款。抑有甚者,莫過於所得稅「兩稅合一」制,營利事業所得稅已名存實亡,而每年綜合所得稅被抵扣稅款已高達一千億元以上,80%落在年收入百萬元以上的公司大股東口袋,加上所得稅法增訂股票捐贈信託孳息,原應併入年所得按40%稅率課稅的股東大戶,又可享有減半按20%稅率扣繳,台灣已成為富豪的避稅天堂
三年前,深具社會正義責任的企業家張忠謀,早已洞悉台灣租稅不公的嚴重性,在一次工商企業領袖的早餐會上,向時任行政院院長劉兆玄直言,全國所得排名前三十名的富豪,平均稅率居然不到年所得一成,尚不及薪資所得平均稅率一半,乃提出 「富人增稅,窮人減稅」的提議。致力於賦稅人權的東吳大學教授陳清秀,還有鑽研《行政訴訟法》的東海大學教授林騰鷂,我們都共同強烈感受到,台灣租稅不但沒有縮短貧富差距的功能,反而擴大了社會財富分配不均,即有潛藏醞釀社會不安因子。
從「納稅公平」以實現「社會正義」而言,自不應給予特殊組群的租稅優惠高於另一組群,減稅不一定保證人民的租稅負擔得以減輕,減輕某些人的稅負,勢必使享受優惠者未盡的納稅義務,轉嫁到未享受免稅者的身上承擔,此觀之2010年,台灣國民租稅負擔率低至11.9%,較之以輕稅著稱新加坡13.4%還低,但薪資所得約佔家戶總所得50%的受薪大眾,卻肩負全國綜合所得稅總稅收71
這群靠勞力打拼的中產階級,對台灣的所謂「輕稅」,自是全然無感。對於這種租稅負擔在不同組群間如此嚴重的差別待遇,不僅讓人感到荒謬,更令人無比憤怒。
若將台灣租稅負擔分配深入實證分析,將可檢視現行稅制,已扭曲了國家最基本的正義與公平的正常運作。
有鑑於羅姆尼因避稅而遭到嚴厲撻伐,而美國總統歐巴馬更以「公平納稅」訴求為國情咨文主軸,即將上任的新財長劉憶如,似應先評估現行租稅減免條款的存廢,堵住稅法上的諸多避稅漏洞,開創一個讓誠實納稅者不吃虧,取巧逃漏者不佔便宜「公平納稅」的正義社會。這將是全民無比的期待與付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