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6日 星期二

濫權罪行的掩飾

(09-06-2011一寂)


198947日,鄭南榕為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自焚明志。
當天,國民黨以大量的警察與鎮暴部隊,重重包圍,強硬攻堅,雜誌社外煙霧火海一片,通道被阻,雜誌社內忙於滅火,無暇他顧,不過短短三分鐘,鄭南榕以身殉道;當時,拘提現場總指揮是侯友宜,台北市中山分局刑事組組長。
隔年,鄭南榕遺孀葉菊蘭轉戰政壇,從立法委員、交通部長、行政院副院長終至總統府秘書長,並與侯友宜共事府院部會。
這段過往,時光推移,旁人或淡忘或不知,但,對葉菊蘭而言,喪親之痛,火宅焚身,情何以堪?這是多年來,心中的謎團,雖然,我一直只是個旁觀者。
直到今晚,與葉菊蘭親身對談,或許有太多人有著同樣的疑惑,不待提問,她自動說著:
「世間的歷程,有喜有悲有哀,就是那些經歷,讓人生變得很豐富;我很感謝這些歷練,這些歷練讓我碰觸到真實的我,我的本質。」
「很多事,就是要放下,你原諒了,他也就沒事了。」

自由,就像空氣

(09-06-2011一心)
鄭南榕的遺孀葉菊蘭女士


「一個小朋友問我說:『自由是什麼?』我說:自由,就像空氣,看不見,摸不著,但如果沒有,就活不下去。」

今晚,在「鄭南榕基金會」,我們與鄭南榕的遺孀、也是基金會的終生志工葉菊蘭女士有約,她請我們喚她作菊蘭姐、或菊蘭阿姨,她說,經過生命種種苦難的洗禮,她看到,一切都是為了照見那個真正的自己,本質上的自己,是那麼美好!

故事從頭說起。

她曾是拿名牌包包、穿高跟鞋的都會上班族,後知後覺的中產階級,當時,她在最大的廣告公司聯廣作主管,有著很不錯的收入,衣食無虞,她對鄭南榕說:「生活很好啊!有什麼不自由的?」鄭南榕回答:「豬啊?人不能束手無策,等著被宰。」

鄭南榕是她女性主義思想的啟蒙者,教她讀現代舞之母鄧肯的自傳,使她認知到女性應獨立自主、獨立判斷。當她在工作上覺得無趣時,鄭南榕說:「去抗議新聞局的審查制度啊!去組織工會啊!」鄭南榕使她相信自己是「第一流的女性」。

有一天,在鄭南榕主辦的二二八紀念活動的會場外,她看見有人不敢進去,卻默默地流淚,並獲得極大的安慰,她漸漸意識到,鄭南榕在做的事情,對台灣社會,是很有意義的,於是,她漸漸走出中產階級的安全防護罩,看見「爭取自由和做人的尊嚴」之重要性。

原本對鄭南榕所從事的社會運動不甚清楚的她,也開始穿著高跟鞋,帶著名牌包包,走上街頭了。她回憶道,平日衣著隨便的鄭南榕,上街頭時,總是穿西裝、打領帶,代表他對遊行的重視,代表自己不是暴力份子。

傳說中烈火焚身的激進份子

(09-06-2011孔萍)

提早來到鄭南榕基金會,心情有點忐忑,好像要走入一個「曾經窩藏、製造混亂、最後被消滅的秘密基地」,不知要以何種心情,來面對傳說中——烈火焚身的激進份子。一個被訴以國家叛亂罪名,要顛覆國家安寧的人---鄭南榕先生。

有人說「以朝聖的心」來。是啊!如是單純作意。因為不了解,所以來求知。隨著《聖脈》的家人,心安無比。

紀錄片中,記錄著時代創刊、經營的蓽路藍縷,在那真相、言論、思想被統治者國民黨高壓封鎖的戒嚴年代,先生苦頭吃盡,他一心只想讓台灣人能自決國家的未來,有自主權能自由發聲,做自己的主人,能決定自己的生活、思想、言論…自由,不再受欺壓與迫害。當他在演講台上說:「我是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那種早就將生死置之度外的膽識與氣魄,把大家內心引領的期盼,暢快地向天地表白,那種無憂無懼,直心行去是何等自在!那種心量與氣度,一般人無法想像!

最怨的人曾是鄭南榕

  (09-06-2011一逸)

今晚參訪「鄭南榕基金會」,活動內容有觀賞影片、志工導覽及和葉菊蘭的對談,這是一趟充滿了生命交流的愛之宴….

影片中介紹了鄭南榕為了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衝撞威權禁忌,辦雜誌、主導社會運動,想完成三個心願:解嚴、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建立新國家。前面兩者已經完成,最後一個還需大家的努力!影片中彷彿帶著我們一起經歷那個風聲鶴唳的氛圍,隨著每個見證者的話語,內心開始收縮,耳邊傳來很多啜泣的聲音,一起經歷了那時候的悲痛!一個菩薩用生命來啟發世人那浩然正氣的真理!

「解嚴是追求自己國度的開始!」「當哲學家被處死之時,山河都將流淚!」「Over My Dead Body」都是他活著時的經典話語!至今依然扣人心弦!撼動天地!

透過葉菊蘭的陳述,貼近鄭南榕既單純、樸素又充滿理想的神情與樣貌,那鮮活可愛頑皮的模樣彷彿就在眼前一般。

拎著LV皮包去遊行

葉菊蘭與女兒鄭竹梅
 (09-06-2011一止)

第二次參觀基金會,一樣收穫滿滿,震撼不減於第一次的感動,之前有照會能否全程錄影,所以今天很放心的帶著器材去基金會,為歷史為這一位生命中的勇者懷念追思。

轉進巷子時,當時侯友宜等人正奉命要來逮捕鄭南榕,景象瞬間的跳躍於前,感覺當下的身心不由的莊嚴起來,在路口遇到煥銘煥銘說怕有人找不到,所以在路口等人~

哇~內心又是一個觸動,感動煥銘的貼心主動,默默的承擔~~

一進場,看見好多友人已經到了,很開心的打聲招呼,自己直接到南榕自焚現場默禱,在呼吸中再一次的感受到他正深情守護著我們的氣息,隱約約聽到「我是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看完20分鐘的影片,解說員導覽後,接著就是與葉菊蘭的約會時間~
菊蘭姐詼諧風趣,輕鬆的言談,當她談到鄭南榕時,眼睛總是發光發亮的,她眼中的鄭南榕,是一位先知先覺者,他形容自己是一個後知後覺都會型的上班族~

血做顏料肉做素材的悲壯美學

(09-06-2011宥娟)
施並錫繪/『韶華燦爛 熾然照耀

走訪「鄭南榕基金會」,與葉菊蘭女士暢談。
有如善財童子參訪聖賢,一進門,就看見一幅充滿張立的火海圖像,那是師大美術系教授施並錫為紀念鄭楠榕先生殉道所繪的『韶華燦爛 熾然照耀』。從第一觸的驚佈,到參訪結束,再看這一幅畫,則是看見一位聖者以充滿大力與大美的形式永遠照耀在世間。
鄭南榕同是1947年出生的施並錫先生說:「南榕先生用自己的生命,為台灣點燃了民主、自由與獨立之聖火,給了台灣一份無與倫比的悲壯正義磅礡美學;這種悲壯美學,莊嚴得驚天地而泣鬼神。
精神與價值是身為一個人所能留下來最有意義的遺產。
身為一個混血兒,處於228事件和白色恐怖年代,分屬不同族群的雙親,南榕先生是一位思想家哲學家,更能體會那說不出口的分裂的痛吧!他更不願見他生長的土地和家人像「舞女」一樣,打扮著妖嬌的舞步,陪人客搖來搖去,讓人恥笑為貪生怕死、笑貧不笑娼的一個國度,所以他選擇站出來,以筆、以自己的身軀為全部的籌碼,為台灣獨立、為言論自由,赴湯蹈火,在所不惜!

義務為徐自強辯護11年

 (09-06-2011中豪)
下午15:00抵達博愛路的台灣高等法院,三樓專14庭第二次旁聽「徐自強案」,法庭有三位法官,審判長謝靜慧,受命法官遲中慧,陪席法官梁耀鑌。本次法庭為徐自強案更七審,檢察官是張懷熙先生。徐自強的辯護律師有三位,林永頌律師,尤伯祥律師,陳建宏律師,據知2000年司改會接受徐自強家屬陳情後三位律師這11年來都是義務為徐自強辯護。今天是言詞辯論庭,延續昨天的言詞辯論。
先交代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82號解釋文,和前面的更六審。歷次審判法庭判決徐自強涉嫌擄人勒索黃春樹的根據,只有共同被告陳憶隆黃春祺兩人的自白,沒有其他補強證據能夠證明徐涉案。2001年監察院對此案提出調查報告,整理出徐案重大疑點,指出此判決確有違誤,法庭調查草率2003年司改會為本案提起釋憲,大法官會議為此在20047月做出釋字第582號解釋文,認為「共同被告的自白必須經過證人詰問對質程序,且不能將自白當成有罪認定的唯一證據,徐自強死刑的判決因此失去依據。」從此處可以知道,1996年至2003年間,法庭從來沒有為徐自強安排與陳憶隆、黃春祺兩人相互對質,就把陳黃兩人單方的自白書當做認定徐自強有罪的唯一證據,又沒有提出任何補強證據。檢察總長吳英昭5次為此案提出非常上訴,2005年最高法院將此案發回高等法院重審,第6次重審。更六審歷經4年,2009128日宣判,維持原判決死刑。這次法庭有安排陳憶隆黃春祺徐自強對質,但是陳憶隆、黃春祺緘默不說話,沈默的理由其實很清楚,陳憶隆、黃春祺兩人說徐自強沒有涉案,徐自強就此無罪,徐案終了,他們兩人就要面對死刑執行。陳憶隆、黃春祺兩人說徐自強有涉案,徐自強有罪,徐案也終止了,他們三人一起面對死刑。陳憶隆、黃春祺保持緘默,是為保持自己求生的機會。
審判長謝靜慧在庭訊中,屢次詢問被告、辯護律師和檢察官,對於各種證據有沒有要補充的,特別是當庭訊到某個地步時,都會主動告知徐自強,現在是在做什麼程序,你可以為自己說,或者現在你不需要回答檢察官的話,因為檢察官現在是在做結辯陳述。在這裡要給審判長很大的鼓勵,整個審判在她的主持下,程序分明,各方都有充分的時間表達意見。她首先一起檢視各項證據(人證,物證,書證等)請各方提出意見,這部份似乎雙方似乎已經很清楚了,沒有耗費太多時間。
接下來是對於更六審的判決事實,先整體詢問徐自強的意見,謝審判長逐項唸出判決事實記載,詢問被告的表述。關於動機,法庭認定徐自強因為缺錢犯案,徐自強說他根本不缺錢,為什麼歷審法庭沒有拿出他缺錢的證據,歷審法官採信黃春祺的自白,卻不採信我的自白。我會投案是因為相信司法,我要求的是公平的對待我。陳憶隆徐自強20萬,我在78月還一直向陳憶隆催討,要他還錢,結果陳憶隆在9月間還先拿8萬元還我。如果我們共同犯案,準備勒索家屬7000萬元,為什麼我還在催討他8萬元?我要求法庭公平對待我。審判長宣讀每一項判決事實,都聽見徐自強說,「我要求法庭公平對待我。法庭要拿出證據證明我有罪。」聽好幾次後,感覺自己快要哭出來,他的聲音很單調,每一句卻是重重的擊打在心裡,擊打著這個國家所有司法體制的心。「拿出證據證明我有罪。」這樣簡單的一句話,講了15年,中華民國的司法系統還是沒有聽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