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是扁案的核心,也是藍營、紅營發動倒扁的根據,現在高等法院更一審出爐,改判前總統陳水扁及第一夫人吳淑珍無罪。判決結果不僅動搖藍營控扁貪腐的基礎,也展露馬政府用司法誅殺扁家的事實,難怪有藍委氣到語無倫次,藍營媒體的社論只能使出「豈有此理」的罵街口吻。
幾乎所有媒體都用「逆轉」或「大逆轉」做為形容詞,事實確實如此。「國務機要費案」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判二十年有期徒刑,到更一審宣判無罪,當然是翻轉且否定了一審、二審的判決。
更一審合議庭的判決庭長沈宜生、受命法官賴邦元及陪審法官吳炳桂都強調他們心中「只有法律,沒有藍綠」,言下是不是或有沒有指著和尚罵禿驢?大家可以研判,但接受訪問時表示:「這個判決要在十年、廿年後,仍禁得起法學界、實務界的檢驗,絕不會被政治因素所影響」云云,絕對是意有所指,也確有其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