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有公設辯護人到看守所,跟徐自強說:法院指定他們來,建議他認罪換取減刑。林永頌律師對此提出嚴正抗議,因為這已侵害當事人訴訟權,令人質疑行政干預司法,法官不能公平審判。
上午九點半「徐自強案」準時開辯論庭,尤伯祥律師鉅細靡遺的再一次一一臚列徐自強無罪的理由和證據,他呼喚法官只要用常識和經驗就可以看出,不需要用到法律專業知識,兩名同案被告的避重就輕、矛盾的證詞,漏洞百出,沒有證據力,實在不足採信。
兩名死刑定讞的被告,為了求生,意志非常堅定,即使已經證據確鑿,還要一口咬定徐自強,因為他們知道徐自強一定會自辯無罪,找盡一切證據,這樣案子就結不了,所以極盡說謊、混淆之能事,拖延訴訟程序、冀求一線生機,他們對自己的部分遮遮掩掩,對徐自強的指控堅不吐實,用這兩人的證言能判嗎?尤律師說:我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