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案》鬧到現在已經滿月,這個案子如果不是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有錄音為證,我敢打賭,縱使鬧到今天,林益世一定沒事人一樣的繼續在政壇叱吒風雲。他一定意思一下的被約談,然後即飭回,不可能被收押。
有犯罪錄音為證 才能一刀斃命
這就是台灣司法的悲哀,司法有檢調及審判兩支,司法的檢調權乃是行政權的一部份,它要辦誰,要約談誰,甚至要收押誰,都受到當政者的意志所左右。
《林益世案》最初爆發時,許多藍色名嘴就在有心人設陷阱上做文章,要幫林益世的無罪找理由,但陳啟祥顯然見多識廣,他知道如果沒有錄音為證,這個案子一定被吃案吃掉,因此他才弄出來錄音這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