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台灣社會盛行以都市發展與園區開發之名,行浮濫圈地、炒地之實,迫使許多被徵收者流離失所,直至苗栗大埔毀田讓社會覺醒,促成公民集體捍衛《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但大埔毀田2年多後,悲歌再起。
大埔案全名是「擬定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計畫」,是以新訂都市計畫為由進行區段徵收。
但依據內政部營建署的資料,2005年苗栗縣18個都市計畫區之人口達成率僅67.97%,至2010年更降為約63.25%(計畫可容納人口達480,300人,而實際現況人口為303,787人,計畫缺口為176,513人),顯見這是個不合理的都市開發案,遑論本案計劃中的需地者(群創公司)早已表明不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