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7日 星期三

用寫作來批判殖民教育

(08-17-2011 一逸)

看完「尋找孤兒的原鄉──吳濁流」的影片,感受到一個知識份子用一輩子的心力,藉著文學來表達對台灣的愛,帶著我經歷了日據時代、國民政府時代的歷史記憶…從他的著作《亞細亞的孤兒》、《無花果》、《台灣連翹》…可以看到半世紀的台灣歷史。

吳濁流先生(06-02-190006-07-1976在日本殖民時代擔任教職,1931年開始用寫作來批判殖民教育,離職後去中國當記者,曾經寫下《南京雜感》,被懷疑是中國間諜,後來開始寫《亞細亞的孤兒》,不敢發表,藏在家中,書中寫下殖民統治下的台灣,如孤兒一般找不到出路的的痛與惡。日本投降之後,寫下《黎明前的台灣》。

法治就是「法院的決定」?

(08-17-2011坤山)
與司改會執行秘書及工作人員合影

生平第一次臨場觀察法庭的開庭實況,並填寫了三份「法庭觀察紀錄表」。感謝「司改會」執行秘書蕭逸民先生的說明指導和講解,對法院的運作,對法官、檢察官、律師、被告等等,有概略性的粗淺認知。

計觀察了三個法庭的實際運作,看到的「審判長」的審理,都有依照程序進行,並給了被告充分的說明時間,對「高等法院的法官」印象不差。先生說明,經過「司改會」的監督和民間團體多年努力,大多的法官和檢察官表面上都很正常,但私底下的心證就不得而知了,才會有層出不窮的社會司法案件,讓世間大大的質疑。
真是「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來就要以空杯的態度,謙虛學習。

司法正義並不是他們首要的考量

 (08-17-2011中豪)

參加司改會法庭觀察活動
09:00~14:00,去參加司改會舉辦的法庭觀察活動。旁聽4個法庭案,學習認識最基本的司法法庭運作和結構,重新學習認識世間司法的這一塊。
旁聽後,大夥一起去中央圖書館地下餐廳,聽司改會執行秘書蕭逸民介紹台灣的司法現況,真的如同師開示的,當個公民記者實際去接觸採訪,比我們閉門讀書看資料來的有幫助,才會整理出事情的脈絡和關鍵點。
在高等法院的二樓,司改會執行秘書蕭逸民簡單介紹法庭的基本結構,和行程安排後,我們魚貫進入「專一庭」旁聽。第一個案件,案由是有關護照案例的案子,被告年紀大約七十歲左右,被判刑三個月,上訴高等法院。從檢察官和法官的詢問與被告對話,檢察官告訴被告,不要再繼續上訴了,以前相同的案例某某已經被駁回了。此案地方法院判決被告判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得易科勞役每天服務六小時算一天服刑。被告耳朵聽不清楚,沒有聘請辯護律師,也沒有看見公設辯護人到場,被告兩次訴說他沒有足夠的錢,檢察官告訴他,這個刑責也可以用勞役替代,每天勞動服務6~8小時,替代一天的坐監。最後法官問被告,他希望怎麼判,被告老先生願意撤回告訴,改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