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昌案以他案簽結了,代表著國民黨的整肅行動隨時可以重起爐灶。
首先是行政簽結並不表示以後就高枕無憂了,令人記憶猶新的是,蘇貞昌任職立委期間的中藥商獻金弊案,就是在2010年台北市長選舉前又被拿出來操弄,當時統媒及其同路人還特別配合打壓蘇貞昌,而這件案子早在2007年就已經行政簽結了。
我國法制的弊病是行政簽結的功能只是對上級檢察官交代而已,而不是作成一個行政處分公示或是如同不起訴處分一般具有阻止無理由續行偵查的效力,因為不曉得檢察體系會不會又受上級指示而繼續辦這個案子,所以綠營現在高興恐怕太早了些。
再者,同時期由綠營提告的吳敦義、劉憶如、謝國樑、林益世、賴素如、洪秀柱、周玉蔻等人的違反選罷法或偽造文書的告訴或告發,居然全部也作成行政簽結,這就可以看出特偵組根本沒有放手,他們正在等待下一波上級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