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4-2012一逸)
上午搭高鐵時聞思《被出賣的台灣》(第九章:台灣人的故事──覺醒的一年),帶著我回到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灣之前與之後的時空,和歷史的根與土再次連結,領受著過去台灣人祖先善良、單純、敦厚的個性裡,具備第一等公民的特質,這些,卻被外來政權一點一點地摧殘,怎能不心痛呢?
作者柯喬治說:「日本對於台灣的最大貢獻就是輸入一套法律和秩序,這套法律制度奠定了經濟與社會進步的基礎。…法庭裡受到尊敬,人民享有訴訟權利,在一般的鄉村生活裡,每一個人都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自從日本投降以後,這些保障也跟著消失殆盡了。」
國民黨「接收時期」的亂象中,有些小偷、歹徒是省長及高官的家屬,讓台灣人受不了,在報端揭發他們的醜行或告到法院去,讓他們丟盡了臉!
因為情勢所迫,陳儀不得不用具有漢文和日文兩種文字的台灣人做法官和檢察官,只是和他們作對的正是陳儀從大陸帶來的警察部隊,當時的警察機關共有13000人台灣人只有5600人,佔有43%,其餘的57%則大都是陳儀官署上下官員的大陸籍親戚朋友,既不懂日語,更不會說台灣話,許多更是乳臭未乾的年輕小伙子,熱衷於收紅包、拿小帳。市長控制了所有都市的警察力量,黃朝琴當台北市長,他請老搭當陳尚文當警察局長,黃的下屬與地下幫派或地方「鱸鰻」有所勾結。許多霸凌、冤案、賄賂…等畫面出現。台灣報社記載了警察瀆職、無能、貪贓枉法、惡行惡狀等層出不窮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