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世界,是一個到處都是「大家長」的社會。企業的大家長是老闆,學校的大家長是校長,縣市政府的大家長是縣市長,基金會的大家長是董事長,家族的大家長是宗長、族長,政黨的大家長是黨主席…當然,國家的大家長,也一定非總統莫屬了。還記得成長的歲月裡,每逢寫作、致詞或演講,都一定少不了「大家長」這三個字,似乎唯有這個稱呼,才能顯現出我們對領導人的尊敬與臣服。
總統是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地方首長也是選出來的,公職人員怎麼會一個個變成「官大人」?他們的權力來自人民的授權,怎麼會反過來把選出來的公僕當成大家長呢?
「大家長」一詞,源自於中國五千年來的宗法社會,而宗法的精神,就是依照每一個人的血統、親緣和地緣關係組織在一起,然後交由大家長統治,無論組織系統和權力結構,都有自己的家法族規,都屬於嚴格的父權家長制。在宗法的網絡裡,個體除了受到保護,也同時被嚴格控制。進入民主時代,「家天下」變成「黨天下」,「黨天下」變成「黨主席天下」,權貴資本主義偽裝成民有民治民享的三民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