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系統地協議短期旅遊免簽證是伴隨冷戰結束與全球化的新產物。
例如歐盟的「申根協議」(Schengen Agreement) 始於1985年,美國「免簽計畫」 (Visa Waiver Program) 始於1986年。
它不等同於巨觀的國際關係,而是建立在非常微觀的實際考量上,包括國民的素質,是否常有逾期居留、非法打工、犯罪、收集情資等等不受歡迎的現象。
簡單講,免簽有如集體簽證,如果某國觀光客帶來的經濟效益大於可能造成的社會成本,要達成免簽協議就如順水推舟,反之則仍透過傳統的簽證審核來個別過濾。
所以當甲國給乙國免簽時,是以甲國的利益考量。當然,乙國也應該感到驕傲,因為這代表其人民在甲國受到信任;但很少有國家會自吹自擂,把取得他國免簽視為外交上的重大勝利。因為免簽與國格、意識形態,甚至與兩國關係、貿易摩擦並無絕對的關係。
所以當甲國給乙國免簽時,是以甲國的利益考量。當然,乙國也應該感到驕傲,因為這代表其人民在甲國受到信任;但很少有國家會自吹自擂,把取得他國免簽視為外交上的重大勝利。因為免簽與國格、意識形態,甚至與兩國關係、貿易摩擦並無絕對的關係。
例如,香港作為一區享有比台灣更多的免簽優待,但並無法以此做為一主權獨立的象徵;而中國為一大國,獲得免簽的國家不到二十國,而且均為相當落後的國家;再如美國在911之後蓄意討好中國,但在2007年前赴美簽證的拒絕率幾達25%。
由於非法移民問題嚴重,相較於歐洲國家,美國的免簽優待給得相當謹慎,至今只給予36個國家免簽,且大部分為西歐國家。台灣與南韓則自2005年起由美國國務院指定評估,其中的指標性考慮為簽證拒絕率要在3%以下。
由於非法移民問題嚴重,相較於歐洲國家,美國的免簽優待給得相當謹慎,至今只給予36個國家免簽,且大部分為西歐國家。台灣與南韓則自2005年起由美國國務院指定評估,其中的指標性考慮為簽證拒絕率要在3%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