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官判決褫奪公權,是不是等於褫奪人權、褫奪言論自由權?如果等於,那豈不表示有關規範罪犯的《監獄行刑法》大於《憲法》?
陳水扁坐牢期間不斷寫作,除了公開刊登在網路平台上,也出版了好幾本書。這件事從未出過問題,直到《壹週刊》宣布要請扁寫固定的專欄為止。
猶如警總死而復生
由於《壹週刊》沒有收到扁的稿子,去問台北監獄;北監祕書蘇坤銘告訴週刊:扁的文章內容會引發政治效應,造成社會分歧,對社會穩定並無幫助,也影響主管機關信譽。為了可以讓扁在獄中安心服刑,因此不予通過第一篇文章;未來扁的文章將逐篇審核。據了解,扁的第一篇就是論「馬宋會不如不會」。
這件事情當中最恐怖的還不是阿扁言論自由的問題,而是獄方審查並禁止稿件的行為和理由,讓我們覺得警總死而復生。據北監官員蘇坤銘的說法,禁止阿扁文章投稿的理由有三:
這件事情當中最恐怖的還不是阿扁言論自由的問題,而是獄方審查並禁止稿件的行為和理由,讓我們覺得警總死而復生。據北監官員蘇坤銘的說法,禁止阿扁文章投稿的理由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