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2011一逸)
今天回想起昨晚風間聰先生的見證分享,還是讓我無比震撼與感動!
在拍攝一位青少年死刑犯的照片時,唯一在出事現場的倖存者是一個越南籍的年輕女子,述說著慘案的狀況:「一個女性保全人員帶著一個青少年,請他拿著槍守在門口,這位女保全人員用槍射殺了越南餐廳裡的所有人,只是為了錢,而亡者中有一個是警官,其妻隔天生下一個嬰兒,這個唯一的倖存者和這個年輕媽媽共同用愛來撫養這個嬰兒長大,因為孩子的成長讓她看見希望(hope)!這個青少年並沒有殺人,只是因為是共犯而被判處死刑。」「認識她,是我這輩子最幸運,最有意義的事情!」
「因為在拍攝這張照片之後,有一次我為了接放學的女兒回家,途中,成了受害者,被打得一隻耳朵失聰、腦部受傷,醫師說生存的機率很小,可是四天之後,我醒過來,看見三個孩子探望我的眼神,是驚恐,是無助,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告訴孩子:「我們可以痛恨犯罪和暴力,但絕對不要痛恨一個喪失心志的人。」「我不希望孩子生活在仇恨和恐懼中!我好感謝那個越南籍的青少女,是她教我要用愛與希望來面對痛苦。」
他耐著性子用照片說明刑器,電椅坐的位子上有個小小的凹洞,是尾椎碰觸的地方,有兩個執行者,同時啟動兩個開關,只有其中的一個開關可以致人死地,沒有人知道是哪個開關,為的是不要讓執行者感到內疚(guilty),通電時,眼睛會跑出來,全身液體流出來,有人肉燒焦的氣味。室內有兩個話筒,等候州長行刑前來電,改變行刑的決定。有一次在執行前5分鐘,聽到電話響時,室內的人都高興地拍著手,以為不用執行死刑了,沒想到州長用有氣無力的聲音說:「請按照原來的死刑執行。」風間聰說:「可以看出那裡面沒有人希望執行死刑,只是這個州長怎麼可以做這樣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