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8日 星期日

每次修憲都經過公民投票確認

(01-08-2012一心)

晚上,參加高中同學聚餐,其中一位嫁到了瑞士,幾天前回台探親,今晚,帶著老公一起出席。本來就對瑞士實行的「直接民主」非常好奇,於是,藉機好好跟他請教。
問:所有的立法真的都是透過公民投票嗎?
答:是的,只要是重大的法案,都透過公民投票。(見注一)
問:聽說,手續非常簡便,可以透過電腦上網投票?
答:手續很簡便,沒錯,但是,網路有安全性的問題,所以,是透過郵寄的。
問:那,你們還有國會議員嗎?
答:有的,但他們是「業餘」國會議員,一年只需要聚集一次,表決一些不需動用公投的簡單法案,平常,他們的職業可能是農夫,漁民,老師,律師,。我們甚至沒有總統,而是有七位行政首長一起治國(稱作:瑞士聯邦政務會Swiss Federal Council),好像白雪公主的七矮人!
問:那這「七矮人」是人民直選的嗎?

答:不是,因為,瑞士是一個由多族群組成的國家,所以,要考慮到代表性平均的問題,如果,現任政務會的一員卸任了,而他是說法語的,繼承他位置的人、也必須是說法語的。(不過,2006選上的Leuthard說德語,繼承說法語的Deiss的位置,首次打破了此一慣例。)
聽到我們現任總統可以任命各部院首長,而其領導的中國國民黨,又在國會中超過半數席次,他覺得很不可思議。
他說:我們瑞士人對於「權力集中」非常地敏感,瑞士人的政治直覺就是「去中央化」。記得有一次選舉,有一個黨獲得了百分之二十五的選票,全國人民開始感到擔憂,下一次選舉,就趕快把他們「選小一點」(voted them down),還有,如果某個政治人物曝光率或聲望過高,他的權力很快地會被拿掉一些。
跟他解釋,我們的憲法是從中國移植過來的,制定之時,台灣根本不屬於中國領土,憲法第一條規定「基於三民主義」的意識形態,更違背了民主國家的基本憲政精神。就是這部很恐怖的憲法,讓現在的總統可以任命閣揆、政務官、公營事業董、總等幾千人,個個位高權重,卻都不必經國會聽證,權力遠超總統制的美國總統或內閣制國家總理。
他說:黨國主義、國族主義等意識形態,我們避之唯恐不及。
我:在台灣,很多人還是受到封建思想的遺毒,把人民的公僕當成「官」,把自己看成「子民」,而不了解一個民主國家的「公民」,應該享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但是,還有一個關鍵因素是,許多人還活在政治迫害的陰影中,因為轉型正義尚未徹底實踐,時至今日,台灣社會裡還是只有白色恐怖的被害人,而無加害人,當時的統治集團,現在還握有政治權力,侵犯人權的兩蔣,仍被某些人視為民族救星。
他沒有聽過二二八和白色恐怖,於是,跟他簡短解釋,聽完後,他說,轉型正義是個漫長卻必要的過程,不是在怪罪誰,而是透過公開的討論,讓整個社會重新自我教育。他說,南非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就是一個很好的典範。(見注二)
後來,談到中國經濟泡沫化的問題,他說,許多投機者,就等在中國經濟崩潰前,盡量地剝削。我說,過去四年馬政府的快速傾中,把台灣經濟命脈鎖入中國,在國際上越來越孤立,令人擔憂,一旦中國經濟垮台,台灣,也將一起陷入水深火熱之中。
他說:「現在全世界最大的獨裁者叫作財團,就算在瑞士,我們也有受資本主義侵蝕的危機,很多人忘記民主得來不易、失去卻很快,為了金錢,把自己應有的權力拱手獻給財團。只要中國人,繼續以『金錢』為人生目標,就不可能發展民主。
我說:「中國也曾經有過六四天安門事件啊,只是,六四之後,中共政權以『經濟開放』為條件、壓抑了人們對『政治開放』的渴望,嚮往自由的人性因而被嚴重扭曲了。我想,當社會制度健全時,人性的良善才有發展的機會,對於資本主義之惡,比較有抵抗力吧。」「在台灣,我們搖搖欲墜的民主,又要抵抗中共強權威脅,又要在不良的體制中求生存,實在是好辛苦啊。所以,這次選舉,真的很重要。」
因為,他們此次來台停留時間很短,下週二就要離開了,我一直說,怎麼不多留幾天,參加投票。他本來不懂這次選舉的重要性,經我一說,他明白了,對於此刻的台灣人民正在努力的方向,他致上深深的敬意以及祝福。我的同學(他的老婆)說,她雖然會錯過投票,但她有督促家人一定要去投票。
我說:我是樂觀的,不論如何,台灣的公民力量已經啟動,只會越來越有活力。
他說:是的,已經上路了,只可能繼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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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 瑞士,直接民主第一品牌 慕容理深2008/01/17
瑞士人整天吃飽閒閒拼政治?非也非也。其一,該國不產石油,沒有足夠閒錢讓大家無所事事。其二,既然公投如此長期、頻繁地舉行,就不可能以「拼」的方式進行。事實上,這種直接民主成分相當高的政治乃人民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人們透過公投掌握著關於自己的生活與環境之最後主宰權。
若按照台灣的鳥籠公投法,瑞士人光為了尋求連署,鐵定會為了辦公投而忙得終年累得氣喘吁吁。瑞士並沒有一部「公投法」,人家早在十九世紀時就把相關規定寫在憲法中。由於對公投的重視,該國在一個半世紀以來曾多次翻修相關規定,也就是說,修憲。當然,每次修憲都經過公民投票確認,這是聯邦憲法所明文規定的。瑞士憲法歷經多次修改,但瑞士公民絕不會笨到把修憲需經公投之規定刪除:把制訂基本遊戲規則的權力交出去,無異於自廢武功、任人宰割。
在以下六種情況下,瑞士政府必須舉辦公投,沒得商量(瑞士聯邦憲法第140條)。
第一類:國會所提出的修憲案,不論是局部修憲或整部改寫。
第二類:參與國際性組織或多國集體防衛體系。
第三類:無憲法基礎且時效超過一年的緊急性法案。(此類法案從國會通過後算起,一年之內必須由公民投票決定其存廢。緊急性法案往往會限縮人民的權利或自由,所以若超過一年後還要「緊急」下去,就必需交付公投,否則,國會豈不就騎在人民頭上了?
第四類:主張將整部憲法改寫的人民提案。
第五類:人民所提出的局部修憲原則被國會反對,則該人民提案交付公投。
南非在1995年通過的《推動民族團結與和解法》的基礎上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下設人權侵犯案件、賠償與平反、赦免三個專門委員會,以處理轉型正義問題。加害人與受害者共同參與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還原歷史真相,前者得到有條件赦免,後者獲得社會的承認與致敬。真相也是一種正義,對當事人而言,獲得全社會對個人受迫害經歷的承認,其意義絕對不亞於將加害人繩之以法。在精心營造的氛圍中,人們分享共同不堪回首的心靈史。一場場公開聽證會通過報紙電視與廣播媒體的密集報導,無異一次次全民的心理和精神治療,宣洩積聚多年的恐懼、憂鬱、憤怒,最終走向平和與昇華。戴克拉克前總統與曼德拉夫人均出席聽證會,表達歉意。
尋求真相是邁向社會和解的第一步。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不是實現報應正義的手段,而是從慘不堪言的舊體制通往承認人權至上新國家的歷史之橋。與關注個案的法院不同,真相與和解委員同時舉行多場機構聽證會-涉及工會、宗教界、法律界、媒體、商界等,分析種族隔離制度的社會基礎與根源,揭示人權侵犯現象背後的深層背景和制度因素。委員會制作的最終報告洋洋五大卷,2700頁,近百萬言,詳細列舉各方大規模侵犯人權的事實後,總結本國歷史悲劇的主因、各方的責任、犧牲者人數,最後提出建議,以期進行全方位的制度改革,撫慰受害者,為後代留下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