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8日 星期日

獨裁者的「清廉」

(01-08-2012黃招榮)
一再阻擋《陽光法案》的通過…
194985日,美國國務院發表《對華白皮書》:蔣介石政權會崩潰,完全是自身的貪污腐敗無能所造成。杜魯門總統更是大罵蔣氏一家:「他們是賊,他們每一個人都是賊」,「他們把我們援華的數十億美金,偷走了將近七億五千萬美金,將這筆錢在投資巴西的聖保羅,以及這裡(紐約)的房地產。
 孔祥熙的親信夏晋熊回憶:孔氏之女曾告訴他:「打了八年的抗戰,爸爸(指孔祥熙)為他(指蔣介石)積了十來億的美金,不能說沒有功勞」。李敖編撰的《拆穿蔣介石》的第463頁中說:中國農民銀行就像蔣介石私人獨有的銀行,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蔣介石將國家視為自己的私產,任其自由取用,但見有哪個司法檢調或歷史記載說「蔣介石貪污了」?因為司法檢調都是蔣介石豢養下的附屬品,毫無公正獨立的審判。
1975年,黨外人士白雅燦要求蔣經國公佈私人財產,結果白於1976年被捕,未經公開審判程序,判處無期徒刑,直到1988年四月才獲釋。如果蔣經國真是如中國國民黨所宣傳的清廉,應該順應民意,公佈其財產以昭公信。「真清廉」的蔣經國應該感謝白雅燦做球給他,讓全國人民認清蔣經國的清廉才是!怎麼會把白雅燦關起來判重刑?若不是說謊心虛,造神的神話被抓包,怎會如此背道而馳?
以史鑑今可知:司法是獨裁者的御用工具,根本不可能公正審判。就如同中國數千年來的皇帝,有哪個皇帝被說成貪污了?被判刑了?
同樣的,馬英九集大權於一身,由其一人一黨決策,又掌握國會四分之三的席次,卻一再阻擋《陽光法案》的通過,坐擁龐大的不義黨產卻死不歸還。三中案、富邦魚翅案、特支費案、夢想家的弊案、花博案、貓纜案、劉文雄說的二億元的政治獻金案,司法檢調有公正審判嗎?只要這些弊案沒有經過獨立且公正的司法審判,只要中國國民黨的黨產不歸還人民,則屬貪污的現在進行式,馬英九吳敦義就永遠沒有資格講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