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7日 星期一

有罪推定折磨16年

(05-07-2012芬香)

更八審「徐自強辯論庭」。
律師一樣認真、一樣慷慨激昂,檢察官、法官一樣的呆滯無神,連劉秉鑫法官都時而低頭翻閱文件面露空茫的神情,有種唉!糟糕了!的感覺。
律師的詰辯說得很棒,理的部分,徐自強自證無罪已經說得夠多了(兩次辯論庭加在一起幾乎開了十個小時),而檢察官說話的時間不到五分鐘!他舉證了什麼?
法的部分,林律師強調速審法不只在於速度,最重要的是無罪推定原則 情的部分,律師念出徐自強寫給母親的信件、和兒子寫給阿強爸爸的信,聽著他好想念爸爸陪他一起玩的時刻,好希望爸爸趕快回家,真的讓人忍不住流淚,一個家庭好幾個人的生命故事啊,全都栽在荒謬的司法系統裡面,延宕消耗…。
事後討論時,仍有說不出的苦迫感,蕭逸民林永頌律師和徐媽媽都和我們說說話。

徐自強的母親陳秀琴說,最近有兩名自稱法院指派的公設辯護人,直接到看守所探視徐自強,並表示,為了避免案件被拖延,司改會律師可能會退場,改由他們來接替辯護,還建議徐自強聲請速審法,暗示可以「認罪換減刑」,對此,司改會的律師痛批,這已侵害憲法保障的當事人訴訟權!
林永頌說:這件事情如果是法官派的,法官會讓人質疑他是公平審判;如果是公設辯護人自己去的,那有可能是行政介入審判,違反相關的規定。
無論談話內容詳情為何,法官私下找人去向被告說話…就是心中承受不了壓力,而另覓解決可能,也代表著法官仍無法獨立公正審判。
逸民說:518日宣判當天徐自強能回家了…,媽媽說回家後要讓阿強做個健康檢查、慢慢適應、重回社會,並且因為阿強的命是大家救回來的,阿強將來也要當志工回饋社會,期待阿強加入我們,和我們在一起。
徐自強至今年518日止,共被羈押15年又10個多月。停押釋放後,還是很可能會被外界的人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