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八屆立委選舉出現「北更藍、南更綠」的現象,立法院長王金平在拜票過程中拋出「單一選區制度應檢討」的議題。
2005年修憲將立委選制改採單一選區兩票制的主因,是複數選舉制所選生的立委有綜藝化及議題極端化的現象。但是,此種選制實施之後,不僅沒有達到改革目的,反而出現違反民主原則的各種弊端。除小黨生存空間幾乎被剝奪之外,立委得票率與立委席次比例也出現嚴重落差,以2008年第七屆區域立委為例,國民黨獲得53%選票,拿到61席;民進黨獲得39%選票,卻只獲得13席。另外,因為「每縣市至少一人」的規定,更導致「票票不等值」 的不公平現象,牴觸選舉平等原則,以此次第八屆立法委員選舉為例,得票數最低的當選人是連江縣的陳雪生,獲得2528票,最高票的當選人是新竹縣的徐欣瑩,獲得17萬1466票,同樣產生一席立委,得票數卻如此懸殊,顯示選制設計的嚴重不公。立委是「人民」的代表,不是「地方」的代表,選區劃分只是選舉行政上的措施,個別選區所選出的立委不是地區代表,而是全體人民的代表,因此,選舉制度的設計除必須反映社會多元的意見與價值之外,立委席次的產生票數也不能差距過大。
若要改革立委選制,首先必須廢除「定額制度」,將固定的113席改為一定人數選出一席立委,讓立委的席次隨著人口增減變動而調整,如此一來,選區劃分的人口數及當選席次的得票數才不會差距過大,才能解決票票等值的問題。此外,立委選制的改革除區域選舉部分,政黨比例代表制也應該同時修正,除應增加不分區名額,提高至立委總額的一半之外,也應將現行的並立制改為聯立制,讓政黨的得票率可以確實反映在立委席次上。
公平選制是最基本的遊戲規則,各個政黨不能僅為一己之私而坐視選制不公的現象持續下去。立委選制改革必須透過修憲程序,在門檻如此之高及朝野嚴重對立的情況之下,能否成功就看各政黨的胸襟與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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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票票等值原則,第七屆區域立委民進黨可獲45席,實際卻只1 3席。民進黨讓出31席,完全藐視憲法保障的選民投票平等權。
第八屆區域立委,國民黨獲得4成8的區域選票,拿下6成的48席,一樣超過4成得票率的民進黨,卻只有27席,形同民進黨讓出17席。
以桃園為例,國民黨拿下5成3選票,6席立委全拿,而獲得3成5選票的民進黨,立委席次卻掛零;反觀臺南,則是國民黨獲3成7的選票但無任何席次。
第七屆立委選舉,台聯拿到344,887票,無盟拿到122,945票,台聯沒有一席,無盟卻有3席;「無盟可以杯葛任何法案,包括《勞工安全衛生法》要改為《職安法》,就是無盟跳出來反對,讓職安保障未能落實」。
第八屆立委選舉,台聯到拿117萬8896票,無盟加上無黨籍當選人陳雪生拿到15萬633票,卻一樣拿到3席。
先前的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亦有類似問題。2004年泛藍在桃園拿下5成8選票,獲得8席立委,泛綠拿下4成1的選票,獲得5席立委;當年桃園縣的當選門檻為3萬2千票(約總票數的4.4%)。若當年桃園縣只選出6席立委,則桃園縣得票前6名中泛藍有5人,泛綠1人。
國會議員地方化、一個選區只有一個政黨的現象,除了選制不公外,最容易造成地方分裂。立委是「人民」的代表,不是「地方」的代表,但現前的選制,讓民眾以為國會議員與市議員一樣,都代表地方,國會議員只要「做好」基層,包辦婚喪、排難解紛,就可以再度選上,選民完全不在意他的院會出席率、委員會出席率、口頭質詢次數和法案提案數等等,遑論行政權監督、預算把關的品質!
選總統跟選立委不同,不是選行政權,選立委是要選出各黨各派,在國會折衝協調。立法院本來就該是社會多元意見抒發的場域,上一屆一黨獨大的國民黨完全沒意願消弭選民的疑慮,放任這一屆立委的選制不公不義!
為了讓選票「票票等值」,多個小黨和公民團體今年一月19日已聯合召開記者會,表達透過修憲、修法,降低不分區立委席次5%門檻,以及解決捐款給小黨不能抵稅的問題。所提出的修憲訴求如下:降低不分區立委席次5%門檻;增加不分區名額,將現行的(日式)並立制改為(德式)聯立制。
在不涉及修憲的改革方面,主張經由修法,調降政黨不助款5%門檻;調降或取消捐款給政黨之抵稅2%門檻;調降提名不分區立委政黨票2%門檻,並增加公民公民連署等替代方案;調降或廢除選舉保證金,增加政黨提名、公民連署等替代方案。
臺灣能否走出反民主的霸凌選制,佔立院席次最多的政黨要負最大責任,反之,選民仍然給賄選、暴力加上中美兩國財團利益綁架,在這種選舉文化下,執政黨要擺脫不清不廉的選舉永遠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