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委是「全體人民」的代表,不是「地方」的代表,因此,選舉制度的設計除必須反映社會多元的意見與價值之外,立委席次的產生票數也不能差距過大。
2. 若要改革立委選制,首先必須廢除「定額制度」,將固定的113席改為一定人數選出一席立委,讓立委的席次隨著人口增減變動而調整。
3. 政黨比例代表制也應該同時修正,除應增加不分區名額,提高至立委總額的一半之外,也應將現行的並立制改為聯立制,讓政黨的得票率可以確實反映在立委席次上。
2. 若要改革立委選制,首先必須廢除「定額制度」,將固定的113席改為一定人數選出一席立委,讓立委的席次隨著人口增減變動而調整。
3. 政黨比例代表制也應該同時修正,除應增加不分區名額,提高至立委總額的一半之外,也應將現行的並立制改為聯立制,讓政黨的得票率可以確實反映在立委席次上。
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即各政黨,依其政黨得票率來分配應以政黨比例代表選出的固定名額,與各政黨在區域選舉中的當選席次之多寡無關。
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是以第二票(政黨得票率)為基準來決定各政黨應得的席次,扣除各政黨在單一選區中已當選的席次,再來分配比例代表席次。
兩者互相比較,並立制的好處在有:當選席次之分配較為簡易,政黨選票之名單候選人與單一選區之候選人平行競爭、彼此無排擠效應,無超額當選問題等。缺點有:政黨得席率與得票率易形成落差,有利於大黨與既有政黨,較不利於小黨或新興政黨。
聯立制(補償制)的優點在於:公平性較高,政黨得席率與得票率一致,小黨將有生存空間。缺點在於:當選席次之分配程序較為複雜,席次分配結果與小選區選舉結果出入頗大;易形成超額當選、總席次增加的情形;易形成小黨林立;易有分裂投票之現象;政黨於小選區所獲席次愈多,愈不利於政黨名單候選人,容易造成政黨內部同志之緊張關係。
懂了,就台灣目前的狀況來說,透過修憲,將「並立制」改為「聯立制」,是為小黨爭取生存空間、反大黨獨裁專斷、讓國會生態平衡的重要工作。
不過,文末,陳耀祥寫道:「立委選制改革必須透過修憲程序,在門檻如此之高及朝野嚴重對立的情況之下,能否成功就看各政黨的胸襟與決心了!」我想,如果一般民眾能夠更了解選制不公,是對自己基本人權的剝奪,就會更密切監督修法的進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