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藉由保密分案,以使承辦法官的身分受保密,而可防止關說、威脅等情事,但如此的目的是否真能達成,從此制度實施超過半世紀來看,似乎難以得到證明。
在威權體制時代,司法權根本難以獨立,如此的保密制度,不過是聊以自慰的安定劑。而於現今,司法權雖較過往獨立,但在面對有權者干預審判時,是否真能築起一道牢不可破的防波堤,實得打個問號。尤其是在承辦法官受此制度保護,而難以受監督的情況下,不僅易生恣意與專斷,更難防止法官「曲承上意」來為判決。
而從此次楊前院長的發言來看,其之所以強烈堅持保密分案的原因,正在於有權者關說的情況仍相當盛行,而因此認為,只有等待關說文化不再,保密制度自可廢除。但在臨去秋波之際,楊前院長對這些來自四面八方想要關說的文件,卻選擇沉默以對,實讓人感到驚訝與不解。因有權者來關說案情,並非全然合法,而可能涉及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而應依同法第22條,據情節輕重為行政懲處或刑事處罰。
既然如此,最高法院院長在面對如此情事時,理應向檢察官或監察院為告發,怎可捨此途徑而不為,而沉默以對?如此的作法,不啻是在保護這些有權有勢者,而更助長關說之歪風。
台灣的關說文化確實嚴重,楊前院長的發言,不過證明了此種現象的存在。
惟在此時,該思考的重點,應是如何消弭與抑制此種歪風,而非死守陳舊的保密分案制度不放。
身為最高法院院長,在面對有權者關說時,若選擇消極以對與忍辱負重,恐喪失抑制關說歪風的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