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2日 星期六

錯過的青春年華

(09-22-2012平路)
近日,高等法院再度判決蘇建和等三人無罪,本案至此三審定讞,但社會上餘波未熄。多年下來,包括最後定讞的這一次,媒體的處理方式無助於撫平傷口,新聞編排的手法,卻在加深不必要的對立。
一邊是判決結果,緊接著,並列的總是被害人家屬的冤訴。電視鏡頭或平面媒體都一樣,貌似平衡的新聞處理,其實是把結果「導引」成一方無罪/另一方就敗仗了的勝負對決
而同是受害者,相煎何太急?21年,鎖在法律程序之中吳銘漢夫婦的近親與蘇建和三人及其家庭,煎熬的源頭皆是昔日的非法刑求、不當取供以及王文孝被草草槍決,正因為現場無以還原,對被害人家屬來說,始終拼不出可以接受的真相,折磨綿綿沒有絕期。對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位尤然,幾度槍下留人,卻留不住錯過的青春年華。
換句話說,哪有對立的兩造?豈是一方歡喜一方愁的零和結果?無論吳東諺還是蘇建和,都是因為這場悲劇改變了命運的受害人。
卻因為媒體希冀高潮,新聞處理上用一輸一贏來製造對立,我們的社會也出現另一道裂痕。多年來營救陣營的人同情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的青春冤獄;另一些人站在反對一面,覺得無罪的判決讓生者蒙屈而死者也難以瞑目。
兩造在新聞處理中對立,因此模糊了事件中刑求、非法取供,以及屢屢誤判的關鍵之人與關鍵之點。混戰一場卻放過應該究責的焦點,正好像在警局門口,SNG鏡頭下,受害者家屬堵到嫌犯就衝突一場的鬧劇。
這亦可以解釋執法人員為什麼至今仍然容忍、甚至變相鼓勵,警局門口或進出警車間隙的洩憤動作。有時還讓涉嫌人如同拳擊選手進場般的戴上安全帽,放任受害者撲上前毆打,視而不見這私刑般的火爆衝突,是因為民眾出了口氣之後,就免於追究公權力的疏失嗎?譬如把肇事駕駛海扁一番,就忘記肇事的主因其實是早該修繕的高危險路段。
根據蘇友辰律師的敘述,蘇案中最平實動人的一段話,是從被害人吳銘漢夫婦之子吳東諺先生口裡說出。在高院第二度判決被告無罪後,吳東諺曾表示:「他們到底有沒有罪,其實我心裡是存疑的。可是,因為我生活的環境,大家都會認為他們是有罪,可是我還是會希望說,換一個緩衝就是說,因為自己是受害者家屬,我更不希望說,我這只是情緒而已。」吳東諺口裡這「存疑」兩個字,內中有無限的哀矜人情,同是半生囚禁在那場慘劇裡的年輕人,換一個角度想,他其實最能夠理解蘇建和等三位所陷入的生命困境。
然而,媒體對吳東諺說過的平實語言毫無興趣,媒體大幅報導的總是針對性的激烈對立!換句話說,這報導中對立的兩造,把吳東諺蘇建和等三人硬生生畫為生死對決的兩邊。或者,也正是這有形無形的社會氣氛,逼得吳家家屬必須表態,說出另一番激烈的話,否則,在媒體框架裡,就好像無血無眼淚的不孝兒子。
主要是社會氣氛使然。媒體引領下,我們學會了帶著恨的對立與對決。
然而,媒體上喧鬧一場,畢竟其中還有更重要的後續議題。目前,相類似的案件有的正在走司法程序、有的涉案人正等待死刑執行,包括與蘇案同樣受到非法刑求與不當取供的鄭性澤案。接下去,值得觀察的是,在吳東諺蘇建和等年輕人以生命悲劇替社會支付了學習成本之後,我們究竟學到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