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職的芬香,有半年的時間可以規劃,想要做什麼?
「我想到立法院參觀法案運作討論的過程,我想看看那些立委在立院做什麼?
打電話到立法院了解參觀須知:
「立院在會期期間,週二週五開放民眾參觀議事,參觀時間(只有)半小時,每場65人;遇到敏感議題的表決,停止開放參觀」。
「立院在會期期間,週二週五開放民眾參觀議事,參觀時間(只有)半小時,每場65人;遇到敏感議題的表決,停止開放參觀」。
既然立院參觀無法全面開放,再打電話到《公督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了解民間團體對立委評鑑進行的情形(如評鑑內容,審核要點……),沒有找到承辦人員,只好上網自行看資料。只是,就立法院對參觀民眾的規則設定,相較於《司改會》的「法庭觀察」,可看出立法院與司法院的開放程度,兩者明顯落差。
《司改會》所推動的「法庭觀察」,在大台北地區的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辦理,對象是想要了解司法官如何判案的國民,法院的每一庭都是公開審理;開庭期間,國民隨時可入庭現場觀察旁聽,遇到重大指標案件如徐自強案、邱和順案,《司改會》更是擴大宣傳,號召關心民眾入庭聽判,法庭也會適度配合,讓所有關心司法改革的民眾,均能入庭旁聽觀察。
立法院呢?
「遇到敏感議題的表決,停止開放參觀」......把老闆關在門外的會議,立委諸公在裡面做什麼呢?……召開臨時會,通過有爭議性的法案?
如何監督國會議員?
鄰近的南韓,從1999年開啟的國政監督運動,韓國的國會監督團體包括環境實踐聯合會、法律消費者聯盟、全國教職員勞動聯合、大韓民國網上國會、大韓辯護士協會等兩百七十多個民間團體組成,成員多元化。且經費由一千多個民間團體負責籌募,未向政府拿錢,以維持公正超然地位。
監督的方式,是透過現場全程觀察進行評價,詳細記錄會議開始與結束時間、出席者與質詢者、缺席議員與缺席理由之外,每三十分鐘則重新統計中途缺席者的姓名,詳實記錄立委問政;如有問題,監督成員也可以現場向議員提問。會議結束後,監督成員需將記錄與會議狀況回報。再加上透過各項政策的專家團體,定期對行政與立法部門的質詢與回應做深入分析。聯盟將依照照些紀錄,評選公布表現優秀與不適任的國會議員。
由於國會監督兼具專業及中立,在2004年,韓國成功發動「聯盟落薦與落選運動」,拉下59名有貪瀆、違法或紀錄不良的議員。
反觀台灣,《公督盟》所推動「立委評鑑」,並非現場旁聽觀察,而是公民監看VOD(隨選視訊系統),評鑑項目以立委出席、發言、提案三項指標為評分重點,只要有出席、有發言,就有基本分,但出席多、發言多、提案多,不代表問政品質有專業有深度。
………………
………………
「那個把老闆關在門外的立法院?」
「沒關係,我們就去把門敲開吧!」
台灣,加油,一定可以成為真正的民主國家,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