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3日 星期一

誰說人民是主人

(01-23-2012一三)

前兩天,在網路上與友人談論大選弊端。太太大概聽出了端倪,不一會兒,她遞上了一張紙條放在書桌上,上面寫著…
「沒有證據,就不要PO在臉書上,小心被人家告,小心被人利用!」
原來,深藍太太的心中也住著一個小警總,而這樣的恐懼,確實也反映出一個現象,那就是現今的社會中,隱然存在著一股殺雞儆猴的氣氛,政府或政治人物動輒興訟,藉此遏止來自民間團體的批判。除此之外,更有政務官不務正業,專門在部落格裡撰文批判在野黨,成了駭人聽聞的台灣奇蹟。有些人選擇從此消音,更有些人以此充當不談政治的藉口,披著民主外衣的威權體制,在人民的怠惰與鄉愿下,正巧妙變種成為威權2.0新版本。
在台灣,人民與政府的權利、義務向來不對等。例如:行政法院「稅務爭訟」人民勝訴率不到10%,其他先進國家至少50%

人民有納稅的義務,卻沒有要求黨產歸零的權利;政府有「依法行政」、動用司法警察的權力,人民卻盼不到無罪推定的權利;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卻沒有要求軍隊國家化的權利;政府有置入性行銷的權力,人民卻只有照單全收的義務;政府可以在顧及自身利益之下任意曲解憲法,人民卻沒有建立正常國家的制憲權利;政府可以在國家安全的藉口下,任意行使監聽人民的權力,人民卻沒有伸張個人主權的權利;政府有選舉做票的行政力量,人民卻連質疑的機會都沒有;政商利益輸送,大老闆在選舉出面相挺,老百姓卻只有勒緊褲袋、喝西北風,甚至被冷水驅逐的悲慘命運
西瓜效應下,每一個人都希望自己站在勝選的一方,這反映出我們教育只重表面上的光鮮亮麗,我們的文化也普遍是以成敗論英雄。試想:
當所有媒體都站在執政黨的對立面、監督政府時,哪一個政黨敢造次?
當所有人民都站出來,大聲要求自決、制憲權時,哪一個政黨敢不從?
權利雖是天賦,但永遠不可能自己從天上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掌權者不會自動賜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