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6日 星期五

關心普世價值成為真正的人

(09-16-2011中豪)
用餐時,講了徐自強案和邱和順案的幾個故事。其中有一個是我常常提起的故事。
邱和順案被害人的家屬,陸正的爸爸陸晉德,他已經移民美國,可是每次邱和順的案件審判開庭,他都會從美國趕回來,在法庭表達堅持認定邱和順有罪,要法官為了正義求處邱和順死刑
法庭中,邱和順的辯護律師表達,他們充分理解和同情陸爸爸作為受害者家屬的心情,但是他們審閱本案全部的卷宗記錄,裡面真的疑點重重。律師曾經舉例,審理陸正案警方為了讓陸晉德相信嫌犯真的是兇嫌,曾經讓陸晉德參與偵訊過程。
(備註:非司法人員參與偵訊是嚴重違法,也是違反人權的)偵訊邱和順的時候,警方問邱和順,「你們是如何選上國小學童陸正做綁架目標呢?」邱和順說,他們是在國小門口守候,觀察到陸正媽媽開著高級轎車載陸正去上學,他們就認定這個孩子的家庭經濟不錯,記下陸正的長相,在校門口等候他放學,綁架他上車。警方又問,「那你們如何得到陸正家的連絡電話?」他回答,「綁架陸正以後,翻閱他書包裡面的家庭連絡簿查到的。」
這段偵訊結束,陸晉德向警方表達這段口供和事實有出入,因為當天陸正是搭公車去上學,家人並沒有開車載送他。顯然,這是邱和順為了應付警方的逼供,隨口亂掰的情節,這段口供反而證明他當時根本不在現場,也證明他根本不認識陸正這個孩子。
可是,陸晉德卻忽略這個口供,仍然一口咬定,邱和順一干人等一定是兇嫌,而陸晉德是台大畢業的高級知識份子。
自己會講這個故事是想要說,一個人內心的成見會蒙蔽他對事實的認知,連很明顯的事實呈現於眼前都會被扭曲否認,成見對一個人智識的蒙蔽是多麼的嚴重,無論他受過多高深的教育,根深蒂固的成見仍然障礙著

2011年9月15日 星期四

她生孩子是拿來賣的!

(09-15-2011一恩)
   大部分產婦生產完,總是有歡欣雀躍的家人們守在產房外迎接,我很習慣那種溫馨的場面,也一直認為那是理所當然的。
  不過,有一回讓我打破了這樣的觀念~~~
  半夜診所兵荒馬亂,護士小姐緊急打電話告知醫師有產婦待產了,是一位第八胎的「老」產婦。因為多胎的產婦產程很快,醫師似乎因此飛奔下樓接生,我隨後也依照慣例趕到產房幫忙做Baby Care。當我一開門,嬰兒已經嚎啕大哭了,產婦虛弱得躺在生產台上,不發一語。
   那是一位不曾產檢過的產婦,也就是她頭一次到診所就生產了。我想陪陪她,跟她說說話,她就是不肯張開眼睛……。因為是半夜,隔天一早我還得招呼孩子上學,於是便先行離開了。
   隔天想去病房探望她時,護士小姐說她一早就辦出院了,我問到產婦跟孩子的狀況還好嗎?那位曾在多家婦產科診所待過的護士說:「她生孩子是拿來賣的!」
   這一聽眼淚差點掉下來,怎麼會這樣?!第八胎……那瘦弱的身軀怎經得起啊?!
   護士小姐說:「她每次都用自費生產,半夜會有人到嬰兒室將嬰兒帶走,…據說有個叫許小姐的仲介負責幫產婦找退伍的老軍醫開立假的出生證明。市面上的價格是女嬰25萬元,男嬰30萬元。」錢主要是給產婦的報酬。

2011年9月14日 星期三

還有更聚焦的路要走

 (09-13-2011一逸)
「師教導鄭南榕的『交出去』,是對天對地交出去,交出自己的天地良心,無偏無懼的意思是交出自己的偏執與恐懼,我主張言論自由,也主張臺獨,我反對統一,我的祖國就是臺灣,統一就是併吞與侵略,我說這些話,不是沒有駭怕,不是沒有偏執,但是我必須說,用良心說,用最真最美最善的我去說,這就是『交出去』,交出自己的偏執與恐懼!感覺他就在天空微笑地看著我們。」中豪真摯地說著參觀《鄭南榕基金會》後的感懷。
「我的那篇徐自強記錄寫得不是很好,師提醒說:『沒有讓人感動到想要行動就是還沒有發光、發熱!』這幾次法院的旁聽,徐自強幫助我認識世間,讓我可以無條件地愛著他,讓我敢付出真愛而不怕受到傷害」。中豪入眾生心行,連作夢都夢見法院對他的判決,看著徐自強一路走來,我們最後就是交出去了….
一虹說:「原本我很害怕去旁聽的,內心覺得好苦,但是透過大家的日記,看見一同關懷的心,讓感動化解了我內心的苦,因為很多人已經替我做我想做的事情了,這樣的義饒益的日記讓我心開、流動,我也覺得內心開始迴向正向的能量了,我也覺得自己做到了一些事情….」
去法院旁聽徐自強案例,煥銘才知「律師為了此案,已經有11年的經驗;而檢察官才接手一星期就上場,發現不觸世間苦難就不會理解台灣的司法狀況…」
在旁聽中一止看見「一個人太得意洋洋的話,容易帶來我慢,讓無明開始出現..也照見與警惕自己在觸境中的迴向。」光光一個「徐自強」的觸境,就帶給大家很多的省思與收穫,原來「交出去」的意思就是相信因緣,此因緣攸關每個接觸的人,對他們的生命都是一種打開,即使是苦難,也是在呼喚真愛的到來與含容。有歷緣對境的過程裡完成這樣的天命!

解嚴後軍隊仍介入政治選舉

 (09-14-2011王陽明
  由蔣經國一手建立的特種部隊,原本是為執行「反攻大陸」的重責大任,卻被國民黨視為「御用軍」,專門指派一些見不得光的任務,滲透當年被國民黨視為洪水猛獸的「黨外」,監控異議人士,本文是作者第一手見證這段歷史的記錄。
  過去,台灣不僅「黨國不分」,國民黨甚至將國軍當做「黨軍」,還曾指揮特種部隊從事許多檯面下的任務,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發生「江國慶冤案」時,竟然是由不具司法警察身分的「反情報隊」負責偵訊,最後終於斷送一條寶貴人命。
由蔣經國一手建立
  台灣的特種部隊是由蔣經國所一手建立,當時成立的最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執行「反攻大陸」的重責大任,為此,蔣經國還曾經特別安排美軍將領前往台灣秘密基地,親自校閱由他一手訓練共1 萬多名的特種部隊。
  但因當年美國對海峽兩岸,抱持和平對峙的態度,國民黨雖曾多次派員前往中國滲透,甚至直接派軍艦登陸中國陸地作戰,最後仍因無法獲得美國支持而功虧一簣。
  民國45 年,台灣成立了特種作戰部隊,最主要是為了執行「不可能的任務」。
  這一支部隊下轄四個特戰大隊,其中特戰二隊和特戰三隊接受美國顧問團的直接訓練,所有設備完全使用美援的先進配備。

臺灣人的四個強迫症

  (09-14-2011一書)
強迫症的意思是事實上沒有,但必須強迫自己接受有。患者明知這些想法虛妄、明知這些動作全然無稽,但控制不住自己要去想、要去做。強迫行為」只能扭曲的、虛假的完成自我的壯大,這是應對內心動盪、減緩焦慮的最不需智慧的出口。
強迫意念或強迫行為是一種「學來的反應」。通常得自於父母親或威權者的示範和增強,個人因為這些反應而降低焦慮,焦慮減緩又是一種負增強,增強了患者下一次的強迫症狀。
強迫症的人,對未來沒信心,談話避重就輕,遇敏感話題,立即收口。不願意「正式面對問題」,習慣「看無不看有」、「看壞不看好」,生命充滿「無力感」。
「中華民國」四個字在臺灣已經是國民必患的強迫症。面對國際場合我們就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省」,並把國旗藏起來,改口說「中屬臺北」(對臺灣人再改版成「中華臺北」),說中國有兩個政府,各自宣告主權,但互不承認對方的主權,也互不否認對方的治權。強迫自己接受「中屬臺北的「中華民國」,就是臺灣人第一個強迫症
馬英九:「中華民國政府在1992年即宣告對於大陸地區主張憲法上的主權,但是已經沒有實際上的治權。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之下,兩岸關係並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而是一種特殊的關係,傳統國際公法的承認制度,不適用於兩岸關係,所以我們無法也不會承認中國大陸的主權,但是我們不應也不會否認大陸當局在大陸有效實行統治權的事實。
依照馬英九1992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宣告對大陸地區有主權所以大陸地區仍是法定的中華民國領土。身為國民,我必須強迫自己接受這兩個宣告。是的,馬英九就是這個意思:「兩岸關係並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而是一種政權對政權的關係。」馬英九小小聲的告訴臺灣人:「中共不承認中華民國,我們也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只承認一個中國,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省」為了表示對兩岸和平的誠意,馬英九寧可外交休兵,大刪國防預算。

飛行員「不知為何而戰」

(09-14-2011一三)
電影《捍衛戰士》(Top Gun)中有許多精彩的空戰畫面,只要是航空迷,不難看出其中幾架被漆成黑色、與男主角阿湯哥於空中纏鬥的米格機,就是由日前撞山的F-5E戰機所扮演。
2011913,編號5506RF-5E從花蓮機場起飛,與編號5401F-5F進行夜間訓練,因不明原因於蘇花公路114.6公里處撞山墜毀。RF-5E飛行員上尉蕭文民F-5F飛行員少校王鴻祥及中校常建國殉職。一時間,國家又失去了三位戰力正值最成熟時期的飛行員,對原本就缺飛行員的空軍而言,無異是雪上加霜。
戰鬥機飛行員屬於高危險性職業,即使沒有戰爭,飛行員也會因為機械故障、天候、操作不當等因素而失事墜毀。單是F-5系列戰機,已折損近40位飛行員;單是我的同期同學,就已經在各類型飛機上殉職了12人。
「座艙比」為各國空軍評估作戰能力的簡單比較,即為飛行員人數與機隊座艙數的對比。戰機返航加油掛彈後,可以立刻出勤,但飛行員必須休息,若飛行員人數越多,則戰機出勤架次越多,若某國空軍座艙比越高,表示該國空中持久作戰能力越好。
臺灣目前的空軍單座戰機「座艙比」只有11.33,即每架戰機只有1.33位飛行員,這還是將「管理」和「幕僚」人力「灌入」後才有的數字。相形之下,美軍純飛行員的「座艙比」就高達12.5(每架飛機有2.5位飛行員),是臺灣的兩倍。
雖然飛行員培養不易,但是過去10年的飛行軍官「淨損」嚴重,成為空軍與國家的巨大損失。特別是1999年到2008年「退損」的699名飛行員中,「未達最大年限卻自動申請退伍」者高達360人,比例高達52%,相當於折損10個作戰隊的兵力,這個數字令人「觸目驚心」,更反應出一些深層的問題。
郝柏村於擔任參謀總長期間,積極推動「大陸軍」主義,也因此壓縮了海、空軍的編制。空軍的編制小,其最明顯的弊端就是升遷不易,在僧多粥少的狀況下難以留住人才,尤其是專業飛行員考慮到未來的發展受到限制,讓許多人不願意留在部隊,寧願轉到民航業來發展,甚至還有飛行員到中國的民航公司服務。
另一方面,國家對空軍飛行員盡可能給予高薪,希望能挽留他們為國效力。以高速且高G力戰機的飛行員為例,上尉空勤加給1年可領56萬元、少校73萬元、中校103萬元、上校81萬元,這裡所指的空勤加給並非本薪,階級薪俸是另外計算。空軍希望技術純熟的校級軍官能留在部隊,但這樣的加給仍不敵民航機師月薪的誘惑。

「速審法」倒行逆施了

(09-14-2011一逸)
下午在一止的和一乘互動法談。「司改會關心多年的邱和順冤案,纏訟23年的陸正撕票案,最高法院在2011728判處主謀邱和順死刑定讞。」一乘在南下車上一路述說著公權力制人於死的苦難
最高法院指出,被告一再主張遭警方刑求,為求審慎,才將案件一再發回更審。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則痛批法院草率結案:「最高法院不到2個月時間審結纏訟20多年的案件,判決理由未充分釐清疑點,令人遺憾。」
邱和順中華民國司法史上羈押最久的人犯、開最多次庭、被判最多死刑、戴腳鍊最多年的被告。2009年更十審開始時,還有邱和順林坤明吳淑貞吳金衡等四名被告受審,其中邱和順林坤明已被羈押超過21年,吳金衡則於更十審終結前死亡。其餘八名共犯則在更十審前先後被判10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由於刑期已接近判決當時累計在押期間,他們放棄上訴以羈押期間折抵刑期換取早日獲釋。但他們在放棄上訴的書狀上均聲明自己清白,是不堪長期訟累才放棄,出獄至今,再以證人身份到庭作證時,他們仍堅稱無辜。「如果是你的至親好友,面對這類沒有出口的冤屈與公權力對生命與自由的摧殘戕害,情何以堪?」

2011年9月13日 星期二

幫了好多年更年期障礙門診

 (09-13-2011一恩)
   護士小姐竊竊私語:「她又要來打營養針了…,怎麼辦?」
   原先我不認識她,但一次、兩次……我開始注意到她了,一位又瘦又小面黃肌瘦的婦人,年紀不是很大,但滿臉的滄桑與焦慮。
   後來才知道她已經「逛遍」附近的內科診所,常常頭痛、失眠、心神不寧、情緒失控、憂鬱焦慮,甚至動不動就昏倒…。每次到各家診所,一定要醫生幫她打營養針或補血針,但因為都需自費,所以對這看起來蠻窮困的病人是個很大的負擔。
   護士小姐曾私下告訴我:「如不幫她打營養針,她會很失望,甚至會生氣、罵人…,就幫她打吧,我們不賺她的錢,別家也會賺…。」
    所謂的營養針只是在點滴裡加上成本很低的高蛋白或B群,而補血針就是加一些鐵劑而已。成本原來只有幾十元,但一個變身就身價大漲了,有的診所一瓶補血針竟要價上千元,而病患常為了內心的障礙與慣性要求這樣的治療方式,有些貪財的醫生也就樂得賺進大把鈔票了。
     那位病患有一回又到門診了,醫師鐵了心不幫她打營養針;一開始她當然很生氣,準備破口大罵時,醫師說:我幫妳打個很神奇的營養針,保證效果更好!這時她半信半疑地接受了醫師的建議,不過,離開時還是一付病懨懨的樣子。

2011年9月12日 星期一

重男輕女的傳統包袱

(09-12-2011一恩)
還記得當年的她躺在婦科診療椅上,緊閉著眼睛忍受著雙腿張開的窘境。我輕輕握著她的手,將她的包布蓋得更貼密,靜靜坐在她旁邊聽著她的泣訴。
王太太的先生是位牙醫,他們已有兩位可愛乖巧的女兒,可是,王醫師是大家族的長子,沒有生出個壯丁繼承龐大家產將是件極大的憾事,再加上社會的眼光,造成了王太太好幾次的墮胎~~
她說每次不小心懷孕了,先生會逼她去做絨毛膜取樣,只要檢驗結果知道胎兒是女嬰便會「徵求」她的同意採取墮胎手術。經過三次痛苦的經驗,所以這次決定用事前的精蟲分離術增加生男的機率。
精蟲分離術就是將先生的精蟲在實驗室中,利用特殊的技術將精蟲作預先的處理,再以人工受孕的方式將分離好的精蟲直接植入子宮內,以達到我們希望生男或育女的目的。
除了太太在受孕過程中所受的折磨外,先生為了事前取得精蟲……是多麼令人難堪啊!有好幾次病患曾抱怨先生因為排斥做這種配合而放棄了。

不便民的外勞看護申請

(09-12-2011一賢)
下午去新店探望生病的二伯母,年紀已經93歲的他因白內障一眼已經看不到,另一眼也只能斜視到一點點,最近因尿道感染住院治療,用藥又造成胃出血住進加護病房。出院回家後,二伯父年邁,身體也不好,堂哥和堂嫂年過七十,又要照顧小生意。為了長期看護傷腦筋。
再一次碰觸到長期照顧的問題,回想母親中風住院,家人輪流照顧時,想到長期照顧的問題,想到滿街外勞,就找外勞仲介公司,才知道申請的資格不簡單,需要由大型醫院醫生開立申請外籍看護工專用病症及失能診斷證明書,其中巴氏量表不得出超過35分,超過要寫原因理由,再填妥申請外勞基本傳遞單由醫院寄到所屬縣市職訓局的長期照顧中心審核,審核通過後才能透過仲介去國外找尋。當初自行檢視巴氏量表,當時狀況應可符合,找主治醫生開病症及失能診斷證明書,醫生說要等出院觀察三到六個月確認復原狀況才能開立。聽到這樣的說法,家人之間,產生很大的苦惱~~這三到六個月之間怎麼辦?
找臨時看護,每天要兩千元,負擔也不輕。而且照巴氏量表的計分方式,復原後也不見得會低於35分。後來經過仔細研究,才發現母親視障是重度障礙,有機會經醫師背書申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