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6-2011中豪)
用餐時,講了徐自強案和邱和順案的幾個故事。其中有一個是我常常提起的故事。
邱和順案被害人的家屬,陸正的爸爸陸晉德,他已經移民美國,可是每次邱和順的案件審判開庭,他都會從美國趕回來,在法庭表達堅持認定邱和順有罪,要法官為了正義求處邱和順死刑。
法庭中,邱和順的辯護律師表達,他們充分理解和同情陸爸爸作為受害者家屬的心情,但是他們審閱本案全部的卷宗記錄,裡面真的疑點重重。律師曾經舉例,審理陸正案警方為了讓陸晉德相信嫌犯真的是兇嫌,曾經讓陸晉德參與偵訊過程。
(備註:非司法人員參與偵訊是嚴重違法,也是違反人權的)偵訊邱和順的時候,警方問邱和順,「你們是如何選上國小學童陸正做綁架目標呢?」邱和順說,他們是在國小門口守候,觀察到陸正媽媽開著高級轎車載陸正去上學,他們就認定這個孩子的家庭經濟不錯,記下陸正的長相,在校門口等候他放學,綁架他上車。警方又問,「那你們如何得到陸正家的連絡電話?」他回答,「綁架陸正以後,翻閱他書包裡面的家庭連絡簿查到的。」
這段偵訊結束,陸晉德向警方表達這段口供和事實有出入,因為當天陸正是搭公車去上學,家人並沒有開車載送他。顯然,這是邱和順為了應付警方的逼供,隨口亂掰的情節,這段口供反而證明他當時根本不在現場,也證明他根本不認識陸正這個孩子。
可是,陸晉德卻忽略這個口供,仍然一口咬定,邱和順一干人等一定是兇嫌,而陸晉德是台大畢業的高級知識份子。
自己會講這個故事是想要說,一個人內心的成見會蒙蔽他對事實的認知,連很明顯的事實呈現於眼前都會被扭曲否認,成見對一個人智識的蒙蔽是多麼的嚴重,無論他受過多高深的教育,根深蒂固的成見仍然障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