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發生後)以民意代表、地方士紳為骨幹,台灣各地紛紛組成處理委員會,試圖匯整民間的改革意見,並和官方溝通事件解決的辦法,其中以在台北市成立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最具代表性,其於三月七日 提出處理大綱,條文內容基本上是以要求台灣高度的自治作為核心訴求,包括制定省自治法、民選縣市長,撤銷專賣局與警備總司令等。
原本各地秩序已陸續恢復,然而中央派兵來台後,隨即進行武裝鎮壓,三月底並開始清鄉,造成許多台灣社會菁英及民眾的傷亡。雖然中央政府明令嚴禁報復,但有關單位卻往往逕自行刑,據估死亡的台灣民眾超過萬人。」
「政府在二二八事件告一段落後,撤廢行政長官公署,成立省政府,第一任台灣省主席由文人出身的魏道明出任,台籍菁英雖未在省政府扮演關鍵的角色,卻已有多位被延攬擔任省府委員。
而數十年間,政府拒絕公佈二二八事件真相,也無人敢研究討論。1980年代才有立委質詢,民國七十六年民間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行政院則於民國七十九年成立『二二八事件專案小組』,此後二二八的調查、研究日漸受到重視,關於政府的責任問題,民國八十四年由李登輝總統以國家元首身分道歉。同年,對於受害的台灣民眾,立法院則通過立法,予以補償。」
以上是高一的歷史教科書裡的二二八事件(三民書局版 薛化元編著)。
課文這樣的鋪陳與敘述,讀到的是:事件發生了,「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出面處理了,社會也慢慢恢復平靜,只是中央政府派兵來台鎮壓,又造成社會騷動……;事隔多年後,立委質詢、行政院出面,政府一步步地為二二八事件善後……。看起來一切都是自自然然,水到渠成,「好像」政府深具反省能力且大有為,順應時勢,知道什麼時候該做什麼事情。
字裡行間,讀不到一條主軸線──政府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政府的立場、態度?
字裡行間,讀不到一種很重要的訊息──政府與民間社會的「互動過程」與「互動關係」?
字裡行間,更讀不到台灣社會最重要的一股力量。
二二八是台灣社會的禁忌,噤聲四十年,為什麼可以鬆動開放?
絕對不是偶然,禁忌是衝破的,而且不是只有一次的衝撞,是無數次的衝撞累積而成的。
衝撞政府公權力的代價是什麼?
將是面對國家機器的制裁,軍隊警察都是國家合法武力,師出有名有據,一切依法辦理;衝撞的代價是付出個人聲譽,貼標籤污名化,被宣稱「暴徒」「暴力份子」「死有餘辜」,讓鄉里難容,個人難存。
需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為什麼還是會衝撞,為什麼還敢衝撞?
不需要問為什麼,問了也是多餘。
因為,這是生命的本能直覺與需求,自由、民主、人權是人性的最自然,寧鳴而死、不默而生,是生命的最自然,即使沈默無言,也是「聖默」,內含著生機無限。
只是,從課文的敘述,既看不到這股來自台灣社會最底層隨時蓄勢待發的生命力,也看不到這股力量在保障人權而衝撞政府體制的過程,更看不到在抗爭中對信念的堅持與犧牲。
看到這樣的高中歷史教科書,看到台灣高中生所接受的歷史教育內容,內心浮現的是「謊言」、是「掩飾」,老實講,真的有點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