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6日 星期五

校園戒嚴63年

(04-06-2012 一湛)

 
第一次聽到「四六事件」還以為對方把「六四」說成「四六」了(再一次證明我們關心中國遠甚於台灣)。台灣曾發生過這麼大的事,影響這麼深遠,竟然鮮有人知。
1949320日,有兩位學生(台大和師範學院各一)只因共乘一輛腳踏車,遭員警攔下毆打拘押,引發上千名學生聲援,包圍警局請願,警方在群眾壓力下被迫道歉。
329日,台灣省主席兼警備總司令陳誠決定鎮壓學生運動,下令緝拿「主謀份子」。(很諷刺是吧!慶祝黃花崗的革命是用鎮壓學生的合理請願方式,國民黨跟滿清比,誰比較殘忍?鼓勵青年要有正義感、要勇敢站出來,不是國民黨先烈的革命精神嗎?怎麼忘這麼快!) 
46日,軍警包圍兩所大學宿舍,逮捕100多名學生入獄,其中有7名學生被槍決,不少學生失蹤,多位搶救學生的教授,被當局解聘。師範大學被命停課,所有學生一律重新登記,36人被除名。
兩所大學先被大力「整頓」,實行軍事化管理,繼之教官全面進入校園,校園戒嚴正式開始。一般認為,「四六事件」是台灣1950年代白色恐怖的濫觴。
將近半個世紀後,台灣大學成立了一個「四六事件資料蒐集小組」,於199767日對當年的「四六事件」作出了一個總結報告,其中,對於該事件的歷史意義提出了解釋說:「四六事件的發生,可以視為學生對國共內戰困局的一種積極歷史性回應方式。當時台灣社會農工生產遲滯,政經結構條件極不安定,國民政府又面對國共內戰吃緊,無法全面發展高等教育相關政策。但在此狀態下,台大及師院的學生仍以社會正義為呼聲,充份展現台灣社會戒嚴前,學生自主性動員的遊行、抗議之聲勢,同時參予民間社會、縱論國是的熱情與視野。」
對於當年政府所犯下的錯誤,解嚴之後的新政府決心要予以面對、平反,20001225日,《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進行修正,將四六事件受難者列入適用此條例的對象,並由教育部向受難者家屬道歉。
希望能夠藉此彌平傷口,記取教訓,為校園自主、學術自由樹立更良好的基石,只是,當年的生命已然飄零,青春的鐘聲無法迴盪。
政府每一個決定都會對後世產生深遠的影響,台灣學術界長期的鄉愿、吹捧,無法發揮學術良知和風骨,跟四六鎮壓和校園戒嚴有絕對的關係。當我們在慨歎學生不關心公共事務時,要先回頭看看我們是如何漠視自己的歷史,如何壓制獨立思辨自由的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