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五

來自鄉愿界的掌聲

(11-18-2011李中志)
立法權仍是行政權的附庸
國民黨在選情危殆之際,提出了一份清新的立院不分區名單,有如電擊恢復心跳,連四個月前為此名單吃盡苦頭的民進黨,也只能鄉愿地跟著鼓掌。民進黨的策略是對的,不要為自家名單背後的政治邏輯辯護,吃力不討好,反正這場和總統大選合一的立委選舉,注定是一場沒有聲音的選舉。果然馬總統的黑金瓜葛立刻分走了注意力;但筆者擔憂,民主政治三個基石之一的立法權,仍然繼續是附庸在行政權之下用過就丟的看板。
不管是掌聲還是噓聲,我們沒有看到輿論對我國議事不彰的制度性原因提出反省,只一味地認為把 「好」的人送進立法院就可以改善一切。不但如此,可能連立法委員最基本的定位都有所誤解,例如某重要報紙社論與某知名學者,竟異口同聲認為「不分區立委最重要任務是為黨的政策辯護」。真是奇怪,政策不由政務官自己來辯護,怎麼還期望不分區立委來幫腔呢?是在報答黨的栽培嗎?當然,知恩圖報是應該的,同儕區域立委可是要拼老命才有可能當選哪
不分區的設計違悖人民監督的機制
此外,政治邏輯也不對,我國非內閣制國家,執政的權力來源不是出自國會,因此政權保衛戰不在國會,國會議員的唯一功能就是要監督執政。同黨議員因理念相近,或較好溝通,但絕不是用來護航當打手。在總統制國家,同黨的議員和行政官員唱反調的多得是,因為他們要負責的是背後的選民,不是他們的政黨;但不分區的設計顯然已拿掉人民監督的機制,要不是當下國民黨選情告急,死馬當活馬醫,安插黨性堅強的不分區才是合乎邏輯的考慮二十年來兩黨在不分區立委提名上的墮落,其實是制度上的必然,不是一句「比爛」各打五十大板就可以簡單帶過的。設立不分區的理由表面上冠冕堂皇,但在實踐上根本不可行。
另一個迷思是希望專家立法。首先,「專家立法」與「立法專家」不同。現代分工之細之多,可能囊獲所有的專家嗎?如果不可能,什麼專家可以代表其他專家?到頭來不是一樣?一個核電專家對能源的分配不見得懂得比名嘴多,一個大學教授對大學生的需求也不見得比一個房東多。立法是五花八門的,弱勢代表要面對國際貿易立法,學者清流要面對性產業立法,不勝枚舉。何況太過於專注某一特定議題的人士,更有可能立出過於專斷的法律。也就是說,「立法」本身才是我們要檢驗的一門專業,任何人以此為職志需要長期的投入與養成,而完整的選舉歷練,由地方而中央,才是學習整合社會各種面向,分出輕重緩急的過程,斷不是這種以不分區為問政的终南捷徑
國會制度的先天缺陷
退一步想,他國議會固然也有類似不分區的設計,但如果專業人士要在國會中發揮功能,立院至少要修正簡單以全院會多數決的原則,讓分工的委員會有獨立提案、修正或擱置法案的權力,如此方能依其專業,在特定委員會內發揮實質的影響力。但我國立院顯然不是採委員會中心主義,而是以全院會為主要舞台。也就是說,這些純以形象專業考量的不分區立委,除少數幾位天賦異稟的之外,歷年來在院會的表現其實是乏善可陳的。
吾人無意唱衰「好」的不分區名單,但大家在拍手之後,我們實無法寄望我國立院議事的品質就此提升,淹沒在總統大選的亢奮中,連立委選舉好像都忘了,還有誰會真正想到我國國會的功能其實是極不完備的?

民主的一票真不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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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壯說過(07-28-2011):「立法院是合議制,『作家立委』雖有光環,但即使光環護體如李敖,在充滿喧鬧吵雜的合議程序中也常一籌莫展,何況是自承『不喜歡喧嘩』的張曉風?…是否要當『誤入叢林的老白兔』?」
這話的意思是:在我國的制度下,立委若無背後政黨的奧援,除了在全院會各抒其見、大鳴大放表現專業形象外,並無實力影響法案
當初「把區域立委減半(立法委員從225名減為113),以增加不分區在立院的黨性濃度」,一票選黨,一票選人,扣除各政黨的不分區比例34只剩79參酌西方民主國家經驗,根據「議會規模立方根法則」,一國國會議員人數,應接近其人口之立方根。根據此一法則,立法委員總數應為282名(以2000年人口計算)。丹麥人口530萬人,就有179位國會議員。丹麥人只要3萬票就足以選一個國會議員,台灣人平均至少要20萬票,而且票票不等值。一個國會議員要「代表」3萬人權益都很困難,何況要代表20萬人?民主的一票真不值錢,難怪那麼多人不去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