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2011一湛)
《中時電子報》11月4日報導:為中華民國百年慶生,旅奧鋼琴家成慶齡受邀回台演奏,生父韓若春是白色恐怖受難者。她從小沒見過生父一面,父親冤死時,她才5歲,什麼都不知,原名韓蔡卿,是韓父與蔡秀蘭的獨生女。母改嫁,她也改名。雙十期間赴「檔案管理局」,驚見生父槍斃前遺容、寫給她的遺書,以及蔣介石批紅字「這種犯罪應判最重刑期……」,她崩潰了!
4年前成慶齡回台,只領到補償金和一本判決書,她很不甘心,因為一生從未見到父親相片。演奏會後的10月7日,施明德夫婦帶她到國家檔案局,尋求父親的判罪檔案,經過千辛萬苦請來田秋堇和柯建銘立委,終於找到被囚禁近半世紀的遺書,以及死刑執行前和執行後的相片,從遺書中,她才知道父親在調查局被嚴刑拷打逼口供的真相。
她要求檢閱包括自白書等所有父親檔案,但「檔案管理局」只提供「遮掩」的檔案,甚至抽掉檔案,理由是未經第三人(告密者)同意,不得提供檔案給受難者家屬。成慶齡發現這個國家,竟延續戒嚴時代的作為。
生父韓若春少校,身經抗日和國共內戰,1950年代末,他批評蔣介石領導無方,導致貪官汙吏橫行……,有人舉報他們結夥要叛亂造反(敢檢舉匪諜就可拿獎金新台幣20萬,50年前的20萬!),一到調查局在嚴刑拷打後被迫自白:「在大陸參加共匪組織,來台灣潛伏,有天社會動亂時,要跟共軍內攻外應乘機造反…」。韓先生被推舉為案頭首領,因叛亂罪名送軍法處判處死刑。1963年被槍斃處死,生前11個月與施明德關在同一個牢房。
韓若春被槍決前與獄友蓋天宇(財政部官員)的對話是:「我非常不甘願,一生為黨國、為蔣家出力賣命,卻落到今天這個下場…」「一切都太遲了,現在再提黨國、蔣家,只增加痛心和不平。」遺書則心平氣和地寫著:「別了,我親愛妻女,願你們母女相依為命,常受上蒼的庇佑,樂觀奮鬥,苦難的終點是幸福的開始。若春。」信裡沒有怨恨,只要母女樂觀奮鬥下去,這封遺書遲到了48年。
成慶齡強調「歷史的真相已被陳封了48年,基於國家必須恢復正義與保護人性尊嚴的原則,歷史的檔案應完完整整公開,毫不遮掩。」「倘若貴政府執意要遮掩,則必須會同雙方認可之第三社會公正人士,與本人委託人共同會勘,來公開公正無私地『認定』被遮掩資訊是否應被遮掩,方得進行遮掩。」據「檔案管理局」副局長林秋燕表示,根據「國家檔案內含政治受難者私人文書申請返還作業要點」,有界定私人文書包括受難者的書信、遺書、日誌、手稿、照片及其他與公權力無關的文書,可以返還;至於自白書、基於公務拍攝的照片、跟政府機關往來的書信、司法訴訟的證據,不能返還。
對於成慶齡要求看到沒有遮掩的檔案原貌,林秋燕說,相關行為要適用《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等,成慶齡父親的檔案部分有些遮掩,因為同案裡有其他第三人(比如告密者),未經第三人的同意,不得提供檔案給受難者家屬。
受成慶齡委託的陳嘉君(施明德太太)指出,根據《檔案法》第22條,國家檔案最遲應於三十年內開放應用,有特殊情況者,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期限。她說,「檔案的核定,檔案局是沒有權責,除非立法院延長期限,或是馬總統下令不能看,那我同意不看。」
陳嘉君說,馬英九連年228都在道歉,每年都說要還原真相,說要加強歷史教育,每年都要釐清加害者責任,沒有做一件在政策上有大刀闊斧的事。
成慶齡的記憶被拿走,身世被剝奪,回來演奏慶祝「國慶」,居然發現,原來這個國家還在延續蔣介石時代的行為。她沉痛地說,「做為一個受難者,我對國家不敢奢望,只卑微地要求,開放沒有遮掩的檔案,不要欺負我們,不要踐踏我們了。」
繞過大半個地球,回臺演出拉威爾的《G大調鋼琴協奏曲》,卻給了成慶齡最悲慟的境遇,變成她人生中最痛苦的一次旅行。
好諷刺!好傷痛的「白色恐怖受難記」,竟然還在上演!不願面對歷史錯誤的政治人物,這樣的「制度殺人」還要到什麼時候才能停止?沒有轉型正義、沒有透明的歷史真相,要如何教導孩子「公平正義」的普世價值,沒有人權的普世價值,人還是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