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9日 星期五

水源區蓋事業廢棄物掩埋場

(09-09-2011郁曼)

去年某日行經永康,見一、二十位老農的隊伍穿著印有「搶救烏山頭水庫」的藍色背心,安靜地沿著馬路邊行進。原來那是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的村民,在台南縣31鄉鎮苦行,抗議造假的環評讓掩埋場設在有地下水流過、也居斷層帶的烏山頭水源區。

怎麼會有這樣的事呢──在水源區蓋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那多毒害啊!政府是如何同意的?
--------------------------------------------------------------------------------
居民指控成大「衛星資訊研究中心」收受業者800萬元經費,報告內容涉嫌造假,環評內容也與事實不符。「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證明掩埋場場址有斷層,報告卻說沒有」,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表示,報告錯誤百出,掩埋場距離村莊直線距離僅200公尺,「成大報告中竟寫有1.5公里!」

「永揚」垃圾場事件是全台首件因環評書造假而遭起訴的案例,一審敗訴。陳太太洪龍鳳說,業者當時當著居民面前,竟說:「要文要武都可以,連法官我都已經安排好了!」
--------------------------------------------------------------------------------
烏山頭水庫不是供紿台南縣市的農田灌溉用水嗎?難道業者員工都不擔心自己或家人吃到受污染的食物,引起身體病變?

東山鄉嶺南村就在烏山頭水源區,以種植龍眼、柳丁聞名,為了籌措抗爭經費,嶺南村義賣當地生產、由村民手工古法烘焙的龍眼乾,我於是揪了同事一塊兒買,希望能盡一點微薄之力。也就對這事有了比較多的關注。

十年艱辛的抗爭,總算開了花結了果,今年4月,造假的環評被撤銷了。

818日,和一律阿興蝶生等共四位同修,前去拜訪嶺南村陳村長(縣市合併後為里長)。

嶺南村有四個部落,共八百多人,是一個以溪(龜重溪)為生的純樸農村。因為東山就在六甲隔壁,農民之間常有往來,所以老早知道六甲垃圾場嚴重污染田地的事。可當初是怎麼讓掩埋場來的呢?據說大部份的議員跟掩埋場都有利益關係,總之,整個過程就是:「官商勾結」、「政府包庇」,使得善良老百姓無辜變成環境難民。

村民們這一路來,怎「辛苦」兩字可形容:曾有共十輛遊覽車的台南鄉親們相挺到縣政府抗議,抗議聲卻到不了外界,因為鄉下地方的記者都受到打壓,如是的新聞完全封鎖;村民們也曾在寒流來襲的冬天,在縣政府前輪流靜坐40天,縣府隔壁就是縣議會,卻沒一位議員出來關心了解。

村長夫婦中國語都相當流利,不太像想像中老農的樣子,原來兩位都是退休的小學教師,但他們其實是被迫退休的,因為他們這樣的抗爭讓教育局官員壓力很大,老是想辦法刁難,比如屢屢不准假、比如公務上的申請總是被駁回,可再怎麼樣,陳老師都沒想到要退休,因為「當時還很年輕啊!」2004暑假快結束,教育官員來電:「今年全額退有幾個缺,你要不要考慮?」萬不得已只好簽名了,家鄉是自己的,龜重溪是嶺南命脈,再怎麼樣都得捍衛啊!開學時,同事們都奇怪,怎麼陳老師突然就不見了?

村長夫婦說,幸虧有環保團體、熱心的人士加入幫助他們,比如帶他們去台北抗議,那兒公民意識抬頭,記者較敢報,這事情才能讓全台灣注意到;比如教他們遊行時衣著要整齊,不可抽煙、講話、吃東西;比如幫他們找民意代表,「前幾次沒有民意代表,我們去抗議,都被當亂民,沒人要理」。我提到前環盟會長陳椒華教授幾個月前遇襲及最近車輪胎被刺31根針的事,他們說陳教授實在是他們的大貴人,但他們也受到跟陳教授同樣的威脅:去法院出來,車輪胎就被戳破了,幸好車一開動有注意到,不然後果真是不堪想像。後來他們每次去法院,車子都只能停得老遠再走過去。

說到法院,那又是好多「故事」:「地方法院的法官,完全不跟我們討論案情,資料都整理得很齊全要給他們看,他們卻都不願意看,開庭了,人家問有沒有意見,他們都說沒意見,因為他們什麼都不了解啊!……高等法院才讓我們表達意見。」

諸如此類的事情,不勝枚舉,比如村民們報到/開會/領物品的簽名,竟被拿去偽造成同意設掩埋場的單據!還有,2006年,永揚因環評造假被起訴,為了向法院證實掩埋場址有地下水通過,陳椒華教授及環團協助村民們籌錢鑿了12口井*,又擔心井被人破壞或動手腳,村民們是連續兩個月日夜不間斷的輪流看守……,然而,2008年一審,「永揚」卻獲判無罪,法官的理由是:「時空背景不同,彼時無水,此時有水」,甚至常會用「誤植」的字眼幫「永揚」開脫。

如今,環評徹銷了,多年辛苦總算有了代價,一般人會以為這事到此就結束了,但,還沒呢,陳太太洪老師就說上個禮拜「永揚」的人竟來找他們入股!

記得4/12環評結論出來,新聞上,「永揚」代表說他們也希望快點有結論,說拖這麼久,他們損失也得大,也承擔不起!(「永揚」這十年已換了三個老闆了!)但,原來他們並沒真的放棄,那麼,想必是「投資太過鉅大,難以割捨」了!

一個證據很容易找到的案子,何以需耗上十年,以致於提告和被告雙方都筋疲力竭,都覺得自己是受害者──這是不是制度上出了什麼問題?

師曾說:我們所謂的五權憲法,每一權都很不健全,每一個環節都有很大的缺失,那就像一把椅子,結構不好,則,不管你怎麼調整坐姿,它就是難讓人坐得舒服。

近年來,接二連三的遊行抗議事件、人民的哭嚎哀喊,再再反應了這個政府架構的重大缺失……可,再細想,這並非現在才這樣子的啊,是從台灣施行了當今這部憲法以來就如此了,是解嚴之後、廢除刑法一百條之後,我們才得一點一點了解實情的。

然而,經過數十年集權統治的沈疴,現在所能看得到的不公不義,都只是冰山的一角…(聽起來好像有些悲傷)…但,就是因為的這樣的艱難,讓我們更能體會到自由之得來不易。

好在,「民主」的好處就是:即使是一介平民百姓,也有權力參與、也有機會影響施政。就讓我們從關心周遭的公共事務開始,讓政府官員、民意代表警覺「人民的眼睛確實是雪亮的」而無法怠惰、不敢胡作非為;相信若更多公民願意學習了解、參與監督,必能促使國家社會制度步入正軌、人民真能幸福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