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8日 星期五

假審真判的侵權司法

(05-18-2012 一虹)

抵達高等法院等待「徐自強案更8審」的宣判,法院門前早已記者雲集熱鬧滾滾,因司改會對外宣傳徐自強將是「速審法」實施後第一個被釋放的人,他的案子今日宣判後,仍將進入最高法院的三審,除非最後無罪定讞,否則「回家」的日子仍然有限,「自由」也只是假想的名詞。
所以不喜歡外界說他是速審法的「受惠者」,因他根本沒有犯案。而媒體記者是否真的關心他的冤屈,或只是等著看「殺人嫌犯被放出來」?覺得司改會真是任重道遠,一要監督法官、二要教育媒體和社會大眾。
宣傳說我們是來見證「速審法」成就的歷史性的一刻?其實心理很痛-司法好「假」!(這是我對法律始終激不起興趣的原因吧?)當審判長王敏惠宣布徐自強「無期徒刑」,理由是共同被告的自白及其他「客觀」事實時,早已在我們的預料之中,法官的心死了、司法體制死了!法院外面對記者的採訪,我們舉著「正義還在路上」的紙張及標語,聽著徐媽媽和林永頌律師憤怒的抗議,不小心觸到2位律師冰冷的手,傳達出他們正承受深沉而不為人知的苦。

司改會與律師及志工的餐敘中,看到我們可走的路。二審辯論庭中,王審判長竟然教唆2位公設辯護人去看守所勸導徐自強認罪(公設辯護人說的),明顯干預審判結果,司改會將提法官評鑒。台灣的司法冤案來自於黨國官僚體制,很難衝破,改革之路要有耶穌上十字架之精神,尤律師聽宣判曾經難過了3天,此事由硬朗的律師口中道出,更見他們的患難真情。
幾位廣播記者頻頻發問,似能瞭解徐自強的冤情,但其他記者又會如何報導?看到一家電子報形容殺人犯能放出來是「奇蹟」,說他受惠於「速審法」,感覺報導失焦了!法院有罪推定,讓身家清白者晴天霹靂遭受死刑或重刑,原因純係朋友誣告,這種事難道不會發生在你我的身上嗎?怎麼媒體和社會大眾一點危機意識都沒有呢?司法制度不改,「今天徐自強,明天就是你(我)!」,怎麼還會有看熱鬧的心情?感覺呼喚人民(教育)是一塊值得耕耘的田地,只要公民意識抬頭,法院和媒體就不敢亂來。心忽然急切熱情起來!(在場很多法律系學生,好像都沒看到這個角度)
替司改會做標語,原本不感興趣,思考撿選文字時,一再複習司法制度和法官的問題,主軸重點出來了(「無罪推定」、「下一個就是你」),像是一場「聞思」,把枯燥的法律變成精簡有趣的語文,是意外的收穫。
不太習慣在場學生們過「high」的氣氛,好像坐雲霄飛車下不來,以前我也跟他們一樣不覺苦,定課的鍛鍊讓我珍攝氣沉的感覺!善知識教導說話要用「整個身體」說。
中午餐敘時,一恩慰勞司改會及諸律師要放鬆保重身體,「可以累但要『放鬆』」,結果「放鬆」二字被林律師拿來做口頭禪,好機伶俏皮的對話!感覺律師是高手,好喜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