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世界對核廢料仍然無解,尤其是燃料棒這種高階核廢料;若人體近距離接觸一段時間,可能導致急性死亡。長時間更有相當危害的輻射物質,半衰期有些很長,光鈽239的半衰期長達二萬四千年。然而世界上僅極少數國家在進行最終處置廠的計畫,最為公開的是芬蘭的安克羅(Onkalo)計畫,預計至少要封存10萬年,但此處地質是18億年未變動,才開始進行此富爭議性的計畫。相對於台灣,根本沒條件來處理此類高階核廢料。尤其花東地區,長期都是地震帶活躍處,完全不適合存放。請參考記錄片《核你到永遠》(Into Eternity)。
二、現有核廢料存放規劃均放在離島、台灣東部的台東、花蓮,但這些地方用電量僅占不到全台5%,要這些地方承擔如此巨大的負荷,與比例原則、社會正義完全背道而馳。且拼觀光、環境友善農業是這些地方共同的前景,此舉無非重重一擊這些地方的未來。
三、核廢料無解,核災殷鑑不遠,台灣完全沒能力承擔這些。所以呼籲政府應立即停建核四,並且將核一、二、三廠提前除役。
四、從這樣試掘的事件中,在政府資訊公開系統中不僅資料難尋,且在原能會的「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各年度版本中,僅見「台灣東部做地質探查」
這樣的名詞,完全不敢公開詳細資訊,甚至在記者會上支吾其詞,不敢明確說清楚。強烈要求政府、原能會、台電應將所有核能的資訊公開,透明化來處理這些事情,而非耍小聰明地想隱瞞社會。
五、從核廢料的處理與核電廠不斷追加預算來看,核能非但不是潔淨能源,成本與代價也極高,政府不該再把核電視為成本低的發電設備,應認真思索與執行再生能源與綠能的未來,勿在核電上持續打轉、混淆視聽。
六、花蓮秀林鄉和平村核廢料最終處置廠探測地點屬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政府於進行開發措施時,應徵詢原住民族之同意。然而台電於規劃此方案時,完全以黑箱作業方式進行,意圖規避法律程序,不但違法,且嚴重傷害原住民族權益。更且,和平村當地長年以來已經承受和平水泥工業區之重度污染,政府此舉,將加重當地居民之健康風險,更是嚴重違反環境正義之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