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9日 星期四

離憲法越來越遠…

(03-29-2012鄭羽竣)

 
328日凌晨,台北市政府的強制執行,開啟了政府與人民衝突的開端,也開啟了「憲政無信」的惡例。
何謂「憲政無信」?一個成熟的法治國家,憲法為人民與政府的「最高約束」,也是行政處分的「最高依歸」。然而憲法第一四三條明訂:「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保障所及何處呢?憲法第15條明訂:「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讀到這裡,你應該了解,當依法持有合法的土地所有權(及房屋所有權),應為人民的「居住生存權」及「支配財產權」,憲法第15條已做一次保障,在憲法第143條更精確地說,「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保障與限制」。然而,依法行政的台北市政府又為何能「背離憲政」,強制沒收「王家的財產權保障權利」呢?
這些種種一切,讓都更的體制開始違憲、政府的行政處分開始違憲,也讓人民慢慢地離憲法越來越遠。我們的土地,已經失去憲法的依歸,那我們還需要這個不遵從憲法精神的「台北市政府」嗎?
(作者為國立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學生)


合法掩護非法的依法行政(03-28-2012一三)
房子不只是家的住所,也是記憶、情感、人格發展和維持尊嚴與隱私的堡壘,公權力是不可侵犯的。但今天,士林家身而為人的最後一絲尊嚴,卻在千名警力與怪手的無情肆虐下徹底被摧毀了。
房子被剷平,聲援家的人民被警察帶走,而熟悉的聲音也逐漸浮上了檯面郝龍斌:「一切依法行政!」
聯合報:「王家貪圖5億賠償金政府機關依法行政,顧及絕大多數人的權益,是民主價值的體現
名嘴:「難道讓城市美化不好嗎?為一個釘子戶而損害其他38戶參與都更住戶的權益,難道就合理嗎?政府如不祭出鐵腕,什麼事也別想做了。」
對政治冷漠的婦人:「這些參加抗爭的學生,應該好好地在學校唸書,應該為他們的父母著想,不應該被少數激進份子給煽動。」
檯面下,建設公司早從20122月起,就屢次花費重金購買廣告,逐步把家塑造為「貪婪釘子戶」、阻礙城市發展的「全民公敵」,以及讓其他38戶住戶無法回家的「自私鄰居」。更不可思議的是,家都還沒有點頭,預售屋就早已經預售一空。
違憲的都更惡法 + 鴨霸的公權力 + 幫政府抹胭脂的優勢媒體 + 顛倒是非的民嘴專家 + 無感的人民 + 有黨政高官撐腰的建商財團這一群共犯結構,聯手幫台北市打造成一座罪惡之都,一座既冷血又嗜血的城市。好心人士建議家申請釋憲與國賠,然而,即使家勝訴,最後仍是全民替這一群共犯買單。我們依然在複製錯誤,依然在為轉型不正義付出慘痛的代價,我們還沒有走出黨國體制的幽靈輪迴。
人們一窩鋒地追求效率,一味羨慕中國棒子加胡蘿蔔政策下宏偉的水泥建築,卻假裝不知道極權統治下的中國人民,根本就沒有說「不」的權利。
人們自詡服膺「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理念,卻假裝不明白這個道理僅適用於選舉投票或開會表決,根本不適用於個人財產的分配。就像台灣人再多也沒權力將核廢料丟置在蘭嶼!
人們要孩子好好就學,卻不在乎學校是否教導孩子尊重彼此,不在乎孩子是否學到分辨信息真偽與獨立判斷的能力。
晚間,TVBS的「2100全民開講」與「新聞夜總會」仍緊咬著阿扁不放,而這種文革式批鬥的節目,竟然已經邁入第13個年頭。彷彿,全台灣只存在家的議題,似乎很多人需要這類節目來麻醉自己。畢竟,對身邊苦難的無感,是多麼地違反人性,是多麼地需要將自己的冷漠合理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