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7日 星期二

劫貧濟富越來越成功

(03-27-2012鄭琪芳)
最窮與最富 年均所得差420
台灣貧富差距惡化速度驚人!根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最新統計,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20等分,2010年最窮5%家庭平均年所得只有4.6萬元,最富有5%家庭平均年所得達429.4萬元,貧富差距飆升至93倍,不僅續創歷史新高,更遠高於(2007年的60) 2009年的75倍,也是貧富差距擴大最快的一年,國內貧富差距可能很快就飆破100倍,令人怵目驚心。
財稅官員直言,實際的貧富差距可能更嚴重,因為真正的窮人是收入低到不用申報綜所稅,有錢人則有許多避稅管道或免稅所得不用申報,例如炒房、炒股的資本利得等,有錢人的真正所得可能遠高於財稅中心掌握的所得。
政府公布的貧富差距,主要以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家庭收支調查」為依據,將國內家庭分成五等分,2010年所得最高20%及最低20%家庭,貧富差距6.19倍;若未計入社福及稅負等政府移轉收支,貧富差距達7.72倍,兩者都是史上第三高。(2008年是6.05)
惡化速度加快 恐將飆破百
不過,主計總處將家庭所得按收入高低分成五等分,常被質疑太粗糙,部分媒體及學者開始引用財稅中心資料。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就曾指出,5%的層級所得比(二十等分),就恰能掌握原本20%粗分(五等分)所遺漏資訊。
若參考財稅資料中心統計,將全國近551萬戶綜所稅申報戶分成10等分,2010年所得最低10%平均年所得9.4萬元、所得最高10%平均年所得308.5萬元,貧富差距32.82倍,高於2009年的28.13倍。若進一步分成20等分,所得最低5%平均年所得僅4.6萬元、所得最高5%平均年所得429.4萬元,貧富差距擴大至93.35倍。
國內貧富差距持續擴大,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情況更加明顯,2009年所得最低5%家庭,平均年所得5.1萬元,2010年降至4.6萬元;反觀所得最高5%家庭,平均年所得從382.9萬元增至429.4萬元。
更令人擔心的是,國內貧富差距惡化速度持續加快,1998年所得最高五%與最低五%家庭,貧富差距只有32倍,2008年已達65倍,2009年續攀升至75倍,2010年更高達93倍,貧富差距不斷擴大,形成「一個台灣、兩個世界」。
北市家戶所得 將近嘉縣兩
另外,各縣市貧富差距也相當明顯,2010年平均每戶所得最高前三名,依序是台北市的122.9萬元、新竹市的117.9萬元及新竹縣的95.6萬元;平均每戶所得最低三名,則依序是嘉義縣的64.4萬元、彰化縣65.4萬元及雲林縣65.5萬元。台北市的平均每戶所得,將近嘉義縣的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