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

特偵組遇到財團就迴避

(12-20-2011鄒景雯)

特偵組檢察官
       吳敦義說過一句閣揆級的「智語」:白海豚會轉彎。人類的智商比白海豚稍高一點,肯定也會伺機而動,該轉彎時就轉彎,即使被馬大總統稱為「鐵漢」,應當也不例外,絕對不會不如白海豚。

最近,有兩位財團負責人接連被告,一個姓郭,一個姓蔡。他們被告發的理由,在訴狀上寫得洋洋灑灑,或期約賄選,或涉嫌偽證,但有一點一致,出發點都是為了馬大總統好。

「鐵漢」最近效率超好,馬政府前言方歇,他後腳就派人到國發基金委員會去「調閱」卷證,外界質疑「鐵漢」是幹什麼吃的?他夜裡發聲明說: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既然這麼「盡忠職守」,外界於是好奇他的目光是否正常、有沒有斜視、會不會只看上不看下?
有關郭姓財團事,新聞已經炒作了一個禮拜,連記者都有sense,文字音檔俱在,偏偏「鐵漢」置若罔聞,難道是「鐵漢」認定這樣做不違法?若此,其他人是不是也可以在選舉期間一律比照這個案例同樣照做?

至於蔡姓財團,據稱也跟上了這年頭很流行的「日期錯置」風,不過他現在面臨的難題是:當初他在庭訊上的證詞與其父有一點相同,都是2008,如果現在要翻口供說是錯的,那麼當年的「故事」問題就更大了;如果當年2008的證詞其實是對的,那麼現在配合演出的背後代表的是如何綿密的政商關係?

這對一個以民營小銀行竟可併市營大公庫的受益者與馬大市長來說,兩人有沒有馬大總統再三強調的道德標準、社會觀感、瓜田李下甚至法律問題?而「鐵漢」能夠對此無感?

如果兩個財團案,「鐵漢」之前耳不聰、目不明,沒關係,現在兩案都被人告發了,「鐵漢」總該告訴大家要不要依據刑訴法第219條之一去「保全證據」?要不要依據刑訴法228條第一項去「開始偵查」吧?或者,他要遇到了財團就轉彎,不讓白海豚專美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