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5日 星期六

柯文哲反擊監院公審

(08-25-2012李雲深)

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每日一問再度開砲,箭頭指向監察委員尹祚芊,認為她主動請纓調查,唯一目標就是修理他,邀功於當局。而且在最重要的問題上,都不肯花兩分鐘查證,實在怠忽職責。不僅專業能力不足,還照抄前人的調查報告,以訛傳訛。
左起監委尹祚芊、馬以工、李復甸
柯文哲尹祚芊說,「其實移植醫學相當專業,很多誤解經過說明是可以解釋的。無奈你見獵心喜,以偏見收集資料,再以偏見解讀,最後喜孜孜的自以為立了大功,而迫不及待以記者會的方式宣布我的罪狀。你動用國家公權力,以媒體公審的方式對付我,我現在以一介百姓單獨挺身對抗。
柯文哲在今天《新頭殼》的部落格提出第二問。他表示,「法治」、「人權」、「程序正義」是文明國家政府之基本條件。「此次監察院之彈劾,我卻看到違法亂紀的脫序行為。」更讓他懊惱的是,他去監察院說明時,還準備powerpoint詳細說明台灣器官捐贈之現況及困境,天真的以為出身醫界的尹監委有意幫忙我們的困境。後來才發現「人家是主動請纓調查,唯一的目標就是修理你,邀功於當局,哪裡關心器官捐贈不足,很多病人等不到移植的機會就走了。」

柯文哲說,去年十一月他被監察院約談兩小時,其間再無任何接觸,再來就是上星期突然被記者追問對彈劾案通過的意見。他說,如果經過調查認定有罪,也應再傳訊他,展示證據並給他說明辯白之機會。
他並針對彈劾文逐一反駁。首先,對於監院彈劾文所指:測到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抗體,明確顯示受到感染。他回答說,在第一時間,疾病管制局已公開否認尹監委所說:「明確顯示受到感染。」他批評尹祚芊用病人已被感染狀況悽慘,「來加強你彈劾的正當性。但只能說:沒有知識也要看電視,不看電視,那就要問專家!
柯文哲說明,移植之後初期測到受贈者體內有抗體,並不是感染造成的,而是捐贈者之抗體隨著器官移植到了受贈者身上,因此移植後初期在受贈者體內測到抗體,不能診斷為受到感染。
「在最重要的問題上,你都不肯花兩分鐘查證,你實在怠忽職責。彈劾文一出,就被打槍,更嚴重損及監察院多年建立之口碑與我國之形象(全部引用貴彈劾文之用語)。」
柯文哲同時表示,這個案子最詭異的地方在此,發現後48小時內開始投藥,也因為醫學的進步,目前抗愛滋病毒藥物相當有效,所以術後即使用最靈敏的方法也一直測不到病毒的存在,也就是說無法證明『有感染』。
他認為,這些受贈者之追蹤研究是醫學上寶貴之資料,雖然陰錯陽差誤植愛滋器官,但如果後續的抗病毒治療有效,說不定和發現牛痘可預防天花一樣,造成醫學的意外突破。
其次,針對監院彈劾文表示:協調師在與醫檢師進行口頭確認愛滋病檢驗結果時,雖已發現超出判斷標準值「1」甚多,卻仍紀錄為「-」(即陰性)(附件七,第92頁),且毫無警覺檢驗結果為陽性;另被彈劾人柯文哲亦於本院約詢時陳稱「這次HIV的報告,若是大家看到,都知道它是陽性,這個部分是最不應該錯的,竟然錯了。」
柯文哲表示,anti-HIVELISA (enzyme-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作檢驗,只有檢驗值,無法判定『陽性』或『陰性』,必須有臨界點(cut-off point),作為比較才能判定。因為每批檢驗用的kit(耗材)不同,每次檢驗的條件不同,臨界點可能不同。因此單獨的『56.7』這個數字,並無法判定『陽性』或『陰性』。事實上,登錄系統上anti-HIV使用下拉選項,只有「+」「-」兩個選項,並不允許輸入數字。也就是說檢驗師只能報告「+」「-」,而不是報告數字,因為在這個項目,數字本身不具真正臨床意義。另外所謂判斷標準值「1」,是指該批號的anti-HIV檢測臨界點是「1」,而不是所有的都如此。
柯文哲文末最後痛批尹祚芊,「真正專業能力不足的是尹監委你,專業問題要請教專家,不要花了十一個月調查還搞不清楚,更不要照抄前人的調查報告然後以訛傳訛。」
至於柯文哲說:如果看到報告是陽性,當然知道它是陽性。他表示,這句話並不是說:如果看到56.7,就知道它是陽性。他說尹祚芊的這種調查做法,就是「以偏見收集資料,再以偏見解讀。」,這種態度也是「造成今天這份彈劾公文貽笑四方毫無公信力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