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六晚上欣賞了一齣很棒的戲劇「西裝」《The Suit》 註1,由著名的劇場導演彼得布魯克(Peter Brook) 執導,表演場地在巴黎一個很特別的老劇院 ─北方大劇院《Bouffes du Nord》 註2。 相較於巴黎「哥尼葉歌劇院」和「巴士底歌劇院」的高知名度,台灣多數民眾對這個名字可能一無所悉。
北方大劇院興建於1876年,位於巴黎市北方車站(Gare du Nord)後方, 無聲地隱匿在奧斯曼風格住宅群的立面背後。它坎坷的命運就像一個沒沒無名又倒霉的演員,第一次上場就被噓下台,之後幾經倒閉轉賣、危險份子佔據擾亂、劇院老闆捲款潛逃或因憂鬱症自殺、在電影盛行的年代下苟延殘喘地經營,1935年開始幾乎推不出劇作,1952年因不符合公共安全法規被警察局勒令關閉,劇場就此荒廢沉睡,直到1974年塵埃終於掃盡,再次以真實面貌登台。
這個戲劇化的轉折得力於劇場發行人米其琳羅桑(Micheline Rozan),她告訴彼得布魯克:「聽說北方車站附近有座被人遺忘的老劇場,我們去看看吧!」他們的探勘冒險非常驚奇生動:「我們注意到牆上有一撮紙板塞住了一個洞,把紙板拉出來後, 我們沿著佈滿灰塵的通道鑽出一條路逕,突然之間,矗立在我們眼前的是─破爛不堪、焦黑、被雨水冰雹毀壞卻不減高貴、充滿人性光亮的─北方大劇院;那一刻,我們無法呼吸
!」米其琳和彼得之後大力奔走,並成立國際戲劇創作中心,重新經營這座老劇院 註3。
身為劇場導演,彼得布魯克一直致力回歸戲劇與劇場空間的本質。他認為老劇場的美,在於所有的時間累積,全新的劇場固然有活力,卻少了一份熱情和靈魂,所以他保留了北方大劇院的現狀:斑駁凹凸的牆面,透出重新配色油漆也刷不出的美麗色澤與紋理,那是經歷過滄桑的胭脂紅。建築物繁複細緻的雕刻和裝飾並沒有重新修復,因為過度新潁的美反而妨礙了獨特的空間氛圍。他們只做最基本的管線燈光等基本設備的維修,以及增加逃生路線和照明設備。但在此演出的戲劇和音樂作品卻和空間產生了有力的互動,觀眾席和舞台的距離很親密,表演者和觀眾的交流是直接而流動的。
現在人們看表演,先從一個只寫了劇場二個字的不起眼大門進入,接著在窄小微亮的門廳和其它觀眾擠成一團等候,內場門打開之後,還要蹬十數級階梯,接著沿弧線形的磚牆通道前行,昏黃的燈光做為指引,直到盡頭處轉個彎, 再穿過壓低的天花, 瞬間,我們仰頭看到劇場的核心部位,也感受到了,米其琳和彼得當年的悸動!
這篇文章如果就此打住,也許能充當劇場經驗分享,但我想到的是另一個年代在台灣發生的事─1998年總統令公布的都市更新條例。根據立法院公報內行政院對都市更新條例的案由說明:「根據1949年美國住宅法的規定,政府應著手進行都市再開發,針對環境窳劣髒亂的住宅區及貧民窟徹底予以改良並清除,併同戰後大規模住宅的重建及貧民窟的消除工作於焉逐漸展開。」
90年代末的台灣,並沒有和美國三零年代起相同的都市和社會問題,但我們將美國的都市開發手段直接套用在台灣的都市發展,衍然是在下跳棋。台灣制定都市更新條例的邏輯就是除舊佈新,這是類似病理學的角度,認為舊區域就像都市惡瘤必須割除,但取而代之的計劃卻過於簡化與量化,加上法令中以強制手段迫使民眾接受,都市更新的存在與施行方法非常可議。 它讓住宅建築商品化高層化,但這是我們要的單一的都市景觀和居住型態嗎?這些都市更新案是否嚴肅面對都市課題,例如熱島化現像、缺少人行道空間、過度人工化的綠地,以及建築的節能工法和量體美感等設計議題。都市發展是不斷延續的,而不是可拋棄式隱形鏡片或可拋棄式飯盒,私人開發商推出的更新案也看不到住宅的社會福利政策。
此外,都市更新條例所提到的更新辦法有重建、整建和維護,為何現在演變成普遍使用劇烈的重建手段?我認為,台灣的都市更新條例起步時即已偏重於開發土地利益,欠缺都市發展計畫不可剔除的歷史、文化、社會、生態等議題思考,
都市更新條例是到了該更新或汰換的時候了。
如果1876年興建的北方大劇院位於台灣的都市更新區, 它很可能被視為窳陋的貧民窟除之而後快。我們感覺得到它微弱的脈搏嗎?我們看得到它內在的靈魂嗎?
註1. : 原為南非黑人作家Daniel Canodoise 'Can' Themba 1994年的短篇小說,故事背景發生於50年代的南非,描寫先生對妻子在自己家裡外遇的不流動。
註2. : bouffes 意指義大利式歌劇院。
註3. : 1993年,劇場被指定為歷史紀念物,即台灣的古蹟。經費來源為門票和餐廳收入及法國文化部和私人企業資助資金。彼得布魯克的劇場經營方向為 簡單、開放給大眾的劇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