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1日 星期二

醫療雲與民眾隱私權

(02-21-2012劉安庭)

雲端資料庫正夯,卻引發了個資洩漏爭議。當政府將資料庫視為新商機時,研究開放資料(open data)的專家徐子涵提醒,資料的使用雖然如石油般珍貴,但是如果涉及個人資料,不能只顧開採,需要謹慎再謹慎。

行政院國科會目前在推動的「醫療雲端運算系統」,看中了資料庫的龐大商機,由台大、成大研擬營運模式,以醫療資料提供研究利用,企圖打造全球最大的醫療雲。
對此,徐子涵表示,資料運用固然可以產生巨大利益,就如同發現石油,但是開採之前也應該要考慮後果,尤其涉及個人資料,更應該小心謹慎。公開資料應該以具有公眾性質的資料為主,比方說地圖,可以不斷的更新與補充。
徐子涵指出,國際對於開放資料的使用,必須符合「透明」的精神,也就是政務效率和政策資源的透明,以法國為例,強調資源的重新分配,產業的創新以及文化的開放,利益不得由少數單位壟斷。
立院目前雖已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案,但行政院卻以牽涉面向太廣,施行上有困難,決定暫緩實施,並研擬2個月內提出修正。在法源未正式上路前,徐子涵呼籲,政府應暫緩牽涉個資的相關計畫,釐清資料的歸屬,取得當事人的同意,並且交由受專業訓練的人員來蒐集、整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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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企畫組綜合規畫科科長王復中表示,在個資法修正草案尚未施行前,根據電腦處理個資法,出於公益目的健保資料可以提供研究使用,不一定要經當事人的許可,且健保局會審查申請資料的機構使用目的,確保申請的資料與目的相符。國衛局收取的費用,也僅供維持人事和設備的成本,並沒有營利的情況發生。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邱文聰提醒,個資法第6條,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個人敏感性資料應受保護,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除非有法律明文規定,或者政府在適當安全維護措施下,才得以使用。目前健保局採取的方式是針對身分證字號做2次加密,只隱藏了個人識別資料,這樣個人仍會被辨識出來,無法確保民眾隱私。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召集人孫友聯強調,健保局販售健保資料的行為沒有法源依據,也未徵詢民眾的意願,應該立即停止。他指出,並不是要阻礙研究,但是健保局在沒有徵詢當事人同意,也沒有審查和管制資料使用者用途的情況下就販售,有侵害就醫民眾隱私權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