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8日 星期一

德中兩國高鐵事故善後對比

(08-07-11一賢)
德國高鐵ICE
今天看到電視節目報導德國高鐵於十幾年前發生重大事故,死傷慘重,但德國政府實事求是,面對問題,確實檢討改善,終於逐漸挽回人民對高鐵的信任。上網節錄自《大紀元》記者陳靜慧報導
德國高鐵ICE高速城際列車的縮寫)於199162日開始通車,最高時速為250公里/小時。
http://www.epochtimes.com/b5/11/7/29/n3329055p.htm
199863日上午1059分,一輛德國高鐵從慕尼黑開往漢堡,以20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至艾雪德鎮附近時突然脫軌,其中一節車廂撞上雙線路橋右側第一根橋柱,後方車廂撞在一起,造成101人死亡,194人受傷。
德國高鐵事故發生後,當時的德國交通部長馬蒂亞斯魏斯曼向德國公眾保證:「一定清查到底。」
事發第二天,德鐵全線降速,並停運所有同型號列車。搜救工作整整持續了三天才結束,約有1900名救援人員參與了現場搶救。
事發路段於69日恢復行車,時速降至160公里/小時。
救援和搜尋工作結束後,德國聯邦鐵路局組成了獨立調查小組,對事故原因展開全面調查。經專家們取證分析,列車出軌的根本原因是由於車輪設計不良;此外,車輪爆裂後列車未能剎車,是導致之後一連串事件發生的主因。事發前的一段時間,德鐵工程人員只用標準型的閃燈檢查車輪,卻沒有使用可探測金屬疲勞的儀器。
德鐵在事發後及時主動公開信息,公開透明地調查,並很快改進了高速列車。德鐵將59輛同型號列車上所有箍著鋼條的雙轂鋼輪,換成安全的整塊鋼材切割而成的單轂鋼輪。直至次年(1999年)11月全部車輪更換完畢。德鐵還規定新建的鐵路要避開隧道和橋樑等設施。定期對列車進行超聲波安全檢查,而且至少要有兩名工作人員共同檢查。現在,負責監管的德國聯邦鐵路局要求所有行程超過3萬公里的車輪每週都要接受檢查。在艾雪德事故營救過程中,因為車窗難以被打破而造成了極大的困難。於是,在事故發生幾個月後,德鐵在ICE列車的每一節車廂都設置了能在緊急情況下敲碎的逃生玻璃車窗。
德鐵檢查鋼輪的員工及相關工程師遭到起訴,當時有媒體認為,發生如此嚴重的事故,德鐵高層應當承擔責任。
事故發生的第二年(1999年),德鐵公司主席約翰內斯路德維希被免職。
對相關工程師的審判在2002年開庭,庭審在市議會大廳進行。2003年庭審結束,工程師被判無罪,每人支付一萬歐元的賠償金。
損壞的車體沒有被丟棄,在事發後長達5年的調查和審判期間,供調查機構研究、取證,被專業人員當作最寶貴的「教材」。
相對於德國高鐵事件的審慎處理,中國在處理溫州動車事故的態度就真的是隨便到了極點。事故發生時間為2011723日晚2034分,事故發生後的第二天凌晨5時(距離事故發生僅僅9個小時),搜救工作基本停止,現場領導忙著指揮挖土機搗毀車頭,就地掩埋。而車頭正是這場特大鐵路交通事故調查取證的重要物證。
《浙江在線》報導,725日早晨657分,事故後「7•23」甬溫線動車事故路段開始通車,距離動車事故發生35個小時,事故原因尚未查清。
德國政府面對重大災害的認真審慎程度,才是值得人民信任的政府。而中國政府當局礙於面子,將事件推諉歸咎於不可知的天候,以及司機的疏失,然後快速處理理賠,以為這樣可以平息民怨。「中國高鐵車輛是根據從日本、德國、加拿大引進的技術製造的。各種技術混雜,缺乏安全運行所必需的先進控制系統。」欲蓋彌彰,沒有勇氣面對各界質疑,這樣的政府,跟德國負責任的政府真有天壤之別,有朝一日,定會受到人民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