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3日 星期三

監察基督徒高官聯盟

(07-13-2011 )
成立宣言
我們是一群關心香港人民權利、社會福祉的基督徒,面對近年本港的施政方向與多項政策的草率決定,我們深表擔憂。回歸後由政府高官們推銷的財政、房屋、醫療、教育、經濟等涉及香港社會整體的不同政策,產生的社會效果不單沒有改變回歸已來的「社會下流化」狀態,也似乎令社會中的民生、人權與言論自由等有倒退的現象。
在一個還未實現民主政制的香港,我們無法掌握自己及下一代的命運。當然,何謂真的民主政制可以再深化討論,但標準難定不等於沒有標準(註1)。我們相信上帝愛香港這個地方,也愛我們和我們的下一代。正如古代受埃及人勞役的以色列民、耶穌時代被帝國殖民剝奪政治經濟及文化權利的初期信徒,以及普世教會協會提出的解放精神:上帝應許的國應是平等、尊重每個人的基本權利與解放貧窮人的世界。
我們相信上帝呼召我們在世上作鹽作光,我們的生活行事也應為著信仰分別為聖。這並非說基督徒在倫理規範上必然和非信徒的倫理規範有甚麼大差別,而是說明這信念背後的基礎原委罷了。在一般性的規範倫理之上,我們相信基督信仰和一些普世公認的作官價值是一致的。在今天權力不平衡的香港政治中,有不少建制 內(註2)的官員、議員是基督徒(註3),我們認為這些有更大權利的基督徒必須在公事上進行嚴肅的信仰反省(註4),當我們祈禱說:「願上帝的國來臨並願 其旨意行在地上」之時, 他們應反思施政的方向與政策推行到底是令上帝的國更近還是更遠。
當前我們面對政府提出的「遞補機制」,雖然政府已暫時押後二讀,但在此僭奪人民選舉權利、違反選舉制度常識、舉世無雙的荒謬方案被收回之前,我們自覺身為基督徒應為信仰發聲。我們實在不願看見港人殘餘無幾的公民權利被進一步剝奪,也不願看見弟兄姊妹背棄良心去支持一些明顯有違信仰、有違理性的政策。 我們並非要作宗教審判或否定某些人的信徒身份,相反,我們正是肯定他們的基督徒身份才更要指出其錯謬,渴望他們痛定思痛,回轉悔改。當公眾人物在公共領域中犯了影響大眾的錯,自然應該在公共領域中向公眾負責,基督徒自然也不能例外。這不單是建制內基督徒要面對的,也是我們所有香港堂會要面對的問題,看見弟兄姊妹泥足深陷而保持沉默無疑是陷他於更大的不義。
為了在弟兄姊妹泥足深陷之前作出善意的提醒,我們成立了此監察基督徒高官聯盟。當然,如上文所言,我們監察的對象並不限於高官,而是泛指整個建制內的信徒。我們絕對無意推行甚麼政教合一的議題,也明白有某些政策上弟兄姊妹間也有不同的意見,但和而不同的狀況其實只適合於雙方都是理性上可行,與其中一 方的理據並未完全擊倒另一方的基礎之上。以上述遞補機制為例,如大律師公會、不少教授政治學的學者也已經提出無數理由指正此方案違反理性,違反常識之處;除非真是一個不接受公共理性標準的盲辯者,否則反對這政府方案根本是我們唯一的選擇。
我們不願看見有弟兄姊妹因不能直言的理由,而用不同的謊話、謬論來強推一些明顯錯謬、對人民有損的政策,更不能接受有人在推行這類錯謬政策時把錯誤說成上帝的帶領。我們深信每個信徒也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也尊重每一個人的工作選擇,卻不能接受基督徒身份被專制政治隨意挪用。我們會以遞補方案為起 點,為建制內的基督徒作出善意的提醒,我們歡迎建制內的基督徒與我們一起進行理性的討論,也願意一起進行更深入的政治神學反省。
信仰反省,實踐基督,推廣天國,同志仍須努力。
註釋:
1.
但我們相信如 Robert Dahl(1971) 在「多頭政體:政治參與反對(Polyarchy: Participation and Opposition )一書中列出了以下八項標準至少可以大致點出判斷政治制度是否民主的大約標準:(1)公民有普選權;(2)公民有被選權;(3)參選人有權公平競爭和爭取選民的 支持;(4)選舉都是自由、公開與平等的;(5)公民有組黨結社的自由;(6)公民有言論自由;(7)公民可以取得不同的資訊;和(8)政府和相關組織要根據選票和民眾的意向來制定各種政策。
2.
這裡的所謂「建制之內」是一個廣泛的定義,泛指身在行政、立法、司法的架構以內的人。
3.
這裡指廣義的基督徒身份,不論天主教、新教、東正教等之別。
4.
這並非指其他非建制內的信徒無須在其工作上進行反省,我們相信每一位信徒在他的行事上也應有嚴肅的信仰反思


版主:
香港政府有10多名司局級官員是天主教徒及新教徒,佔特區高官比例三分之二,包括特首曾蔭權曾俊華唐英年黃仁龍3名司長,還有林瑞麟、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等。立法會議員則包括李卓人黃成智梁美芬黃毓民陳茂波等約10人。
監官聯不願看見作為基督徒的高官背棄良心,去支持一些明顯有違信仰及理性的政策,他們不願看見香港人的公民權利被進一步剝奪。據指出,每個信徒應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他們尊重每個人的工作選擇,但不能接受基督徒身份被專制政治隨意挪用;亦不願看到有信徒因不能直言,而用謊話、謬論來強推一些明顯的錯謬、對人民有損的政策;更不能接受有人在推行這類錯謬政策時,把錯誤說成上帝的帶領。
例如:力主推銷遞補機制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犯了「十誡」其中一誡不可偷竊,偷走香港巿民的補選權;在20萬人上街聲討政策時,他稱方案是得巿民同意,還要多2個月諮詢期。監官聯質疑,除了已經上街表態的巿民,政府有誰還未諮詢。
聖詠詩篇1:1說:「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How blessed is the man who does not walk in the counsel of the wicked, Nor stand in the path of sinners, Nor sit in the seat of scoff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