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了一下很妙的雅虎新聞,其中一段:馬英九明確表示,20年來,兩岸的憲法定位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此定位歷經三位總統,從未改變,這是最理性務實的定位,也是中華民國長遠發展、保障台灣安全的憑藉。
那據我大學一年級讀「中華民國憲法」時,似乎沒有讀到這一條,這麼如是重要的條文,於是上了「總統府網站」去查了一下「中華民國憲法」,只有增修條文第十一條如是說: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為什麼不直接把自由地區寫成台灣或中華民國啊,搞一個自由地區,連憲法都不承認自己是一個國家了,那520做什麼就職呢??如果說自由地區的話,那日本也是自由地區、美國也是自由地區、太平洋也是自由地區,那不就全世界的自由地區都和中國一國兩區啊。
今天剛好大略看了一下「中華民國憲法」,整個就是一部史上最大好笑之憲法,很多都不適用、也很多政府都沒有做到,那不就是違憲嗎?政府帶頭違反國家最高法律,那人民為什麼要守法啊?而且馬 先生一直在騙人啊,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人家對面在全世界的國號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誰在跟他中華民國啊,真的是「奇怪耶你」。
學法,學到的是看到事實的真相,學到的是會去查事實的真相,以前都是聽人家說、看人家寫,不會去查,會被媒體所矇騙,但在學法的過程中,越來越會查資料、追真相,所謂看到看到沒有看到,看到前景時也要看到背景。
公民意識、常識的提升,真的是要有主動,越是主動,得到的越多,主動和人分享,就有機會一領一,主動搜尋相關的資料、接觸相關的議題,就可以了解的更明白,才會有料和人分享。
學習義繞益真的很受用,發現自己越來越像一個公民,而不是一個「死老百姓」,像今天就主動打電話給議員,說明自家環境雜草太多,里長不處理,這樣的事,以前不會做,只會抱怨,現在主動出手,因為我是公民,里長也是我選的,做得不好,就是要反應,一個又一個的消極處理,才會養成這些官員的散亂和自大,當要開始當一個公民時,要先尊重自己、提升自己,在任何的公權力前,站穩腳步,以公民意識(常識)當我的根基,以彼此尊重當我的樑柱,柔軟心當我的灌漿水泥,一個公民就產生了。
今天再次看一下「中華民國憲法」,整個就是一個「落後、畫大餅、做不到」的法,不符合世界潮流,政府也沒有做到,人民也沒有享受到。以前讀這本「書」是為了分數,今天看這本書,是為了解更多事實。
不一樣的心,不一樣的感受,看得比以前清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