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2日 星期六

徹底唾棄賣國的政黨

(10-22-2011一湛)

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的文章「規劃和平條約而非和平協議」內容清楚點出:「和平條約」(peace treaty)與「和平協議」(peace accords)的不同。馬總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提出在(1)國家需要,(2)人民支持與(3)國會監督三條件下,將於未來十年內與中國簽署「和平協議」,引起大家的錯愕與驚恐。不知馬總統是無知還是故意,或是放風向球、試水溫,不論原因為何,都已陷台灣於空前的危險之中。
教授提到:條約是屬於國家與國家間所簽署的國際文件;「和平協議」則是旨在中止「一國」合法政府與叛亂團體、或是一國之內數個政治實體間的武裝衝突,簽署以避免生靈塗炭;換言之,「和平協議」屬於政府與叛亂團體締結之「聲明」(statements)。
置於台灣個案事實考量,則發現:(一)台海間並無實際武裝衝突,遑論停止武裝衝突迫切性;(二)台海狀態是中國內戰與冷戰等複雜國內與國際因素所造成,若是簽署單純所謂「和平協議」,則是將台灣與中國間目前或未來之衝突,定性為中國內戰之延續,純屬中國「內部事務」(domestic jurisdiction),國際組織或第三國介入之法律障礙將因此提高,亦將使美國對台灣軍售喪失國際合法性與正當性;(三)「中華民國政府」面對在中國內戰中獲勝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特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已是方今舉世所承認之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若簽署「和平協議」,又無力讓「中華民國政府」成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如此在國際法定位上,將使「中華民國政府」成為「中國武裝叛亂團體」。、、、
如執意簽署所謂「和平協議」,將使台灣問題中國化,實際上落實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第七條所期待的「和平統一協議」,隔絕其他國際社會成員介入之合法性。
獨裁者的和約只是軟化對方的意志,竊奪最大利益的手段。紐約市立大學約克學院副教授歐板橋也提醒:二次大戰前,希特勒和協約國也簽了許多和平條約。1935年英德簽定秘密海軍協定,德國保證它的潛水艇不管在任何情況下將永遠不用來對付商船。事實上,在二次大戰中德國的潛水艇不知擊沉了多少商船。1938年三月,德國進軍奧地利時,希特勒捷克保證說:「德國對捷克並無惡意」。到了九月,希特勒要求捷克割讓蘇得台區時說:「這是我在歐洲的最後土地要求」。十一月,德國佔領了整個捷克1939年一月,德國和蘇聯保證互不侵犯。九月,希特勒下令進攻法國。法國投降後,希特勒又於1941年六月出動300萬大軍突擊蘇聯。最諷刺的是,德國進軍蘇聯的同一天,蘇聯駐德國大使被召到德國外交部,受到德國外交部長Von Ribbentrop的嚴重抗議。Von Ribbentrop說,都是蘇聯邊境士兵首先開槍的。隨後又補了一句說:「我們是反對戰爭的」。
馬英九和他的深藍媒體,一再恐嚇台灣人不要觸怒中國,以免中國有藉口,攻打台灣。其實,中國要找藉口何患無辭。德國打蘇聯不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嗎?唯恐觸怒中國,馬英九一再阻止台灣軍購,有用嗎?
對獨裁者來說,和平條約根本就是一張廢紙,況乎等而下下之「和平協議」!中國絕不會因簽了和約或協議而就此滿足,反而會得寸進尺。既然承認一中,而同時又主張終極統一,如果「馬中協議」真的實現,那麼台灣就再沒有理由購買武器,也不能參加美日防衛聯盟,不能制憲,也不能加入聯合國。誰都不難想像和平條約協議都不能阻止中國繼續擴軍,而中國在台的顛覆也一定加劇,到時候台灣社會的混亂,可能千萬倍於紅衫軍所造成的不安。
歷史殷鑑不遠,馬英九所謂的和和平協議,不但不能為台灣帶來和平,恐怕還會加速中國獨裁政權的犯台野心!
和平自古是人類所嚮往,但自我矮化、投降式的和平是不可能帶來真和平。馬總統已經無法取得民眾的信任,不但不能保護人民,為社會創造福址,如今更公然要將台灣送給中共,全體國民一定要覺醒,徹底唾棄這個腐化賣國的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