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2011一逸)
上午帶著學習的心參加「船過水無痕?國慶枉斷魂!──從江國慶案看台灣的轉型不正義」的座談會,聆聽與談人士從各方面討論台灣的司法人權和轉型不正義,收穫良多。整理重點如下:
「處理江國慶案和過去處理政治犯是一樣的情形:在壓力之下要有交待。主導者是反情報大隊,情治單位用對付敵人的方式處理,用刑求逼供,卻不是權責單位。紛紛搶功,拿破案獎金、升官。速審速決。其方式比過去軍法審判猶有過之而無不及。為了邀功、為了回應社會,軍方人員用主動方式公然迫害人權,即使辦案過程已經浮現真兇,卻還繼續辦下去。加害者18人已經很清楚了,卻官官相護,沒事。江國慶案提醒我們的法院行政單位、媒體、教育體系是否已經轉型正義了?」
「政府用個案來解釋江國慶案是有問題的,台灣還有許多的『江國慶』。在國家的暴力下,只看到受害者,不曾看見加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