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8日 星期六

人民繳稅給政府濫權殺人

 (10-08-2011一逸)
上午帶著學習的心參加「船過水無痕?國慶枉斷魂!──從江國慶案看台灣的轉型不正義」的座談會,聆聽與談人士從各方面討論台灣的司法人權和轉型不正義,收穫良多。整理重點如下:
「處理江國慶案和過去處理政治犯是一樣的情形:在壓力之下要有交待。主導者是反情報大隊,情治單位用對付敵人的方式處理,用刑求逼供,卻不是權責單位。紛紛搶功,拿破案獎金、升官。速審速決。其方式比過去軍法審判猶有過之而無不及。為了邀功、為了回應社會,軍方人員用主動方式公然迫害人權,即使辦案過程已經浮現真兇,卻還繼續辦下去。加害者18人已經很清楚了,卻官官相護,沒事。江國慶案提醒我們的法院行政單位、媒體、教育體系是否已經轉型正義了?」
「政府用個案來解釋江國慶案是有問題的,台灣還有許多的『江國慶』。在國家的暴力下,只看到受害者,不曾看見加害者。」
「愈是社會矚目,愈是執政者要求的案件,對刑求愈沒有抵抗力,江國慶案、邱和順案、蘇建和案都是如此。回顧解嚴前的司法和軍法並沒有光榮的傳統,扮演著社會控制與鎮壓的方式。認為沒有刑求的話,人不會自白,久而久之,養成『對自白高度容忍的習慣』。」
「江國慶被帶到一個佈置成鬼哭哀嚎的防空洞,遭受恐嚇凌虐,先後刑求的工具達15種,可是作為補強證據時,交給鑑定單位,都說只有微量的血跡,卻查不出是誰!此鑑定報告只是替法官『有罪判決』的認定,所以不論說什麼刑具,都有辦法解決,就如同『One side fits all.』江國慶案不是個案,都是鑑定的不公平,鑑定者先看過自白書才寫鑑定報告,就如同先射箭再劃靶!所以江國慶案的平反是虛偽的轉型不正義!
「處理方式不去追究加害者的責任,不追究真相,唯一賠償九千多萬,政府想的只是平息民怨,用錢麻痺人民,可是被害人家屬和社會付出很大的成本,我們等於是放縱國家錯殺了無辜的人!目前政府一直放出風聲:『國慶』之後要執行死刑。聲稱不干預司法的馬總統卻在電視前公然干預司法,在還沒有重新調查前,告訴江媽媽說她的兒子無罪.
「國家與媒體結合,幫助特權階級無法受到制裁,讓人民成為缺少深思熟慮習慣的公民,無法抵抗特權階級。過去的時代和現在的處理幾乎沒有不同,對人性扭曲,置入性的摧殘,運作模式依然慣性地被用著,看起來是民主的社會,但是我們的轉型卻是無血、疲乏無力。」
「在1990年學校就不教三民主義了,開始教台灣史,哪來這麼多台灣史的老師?原來所有教三民主義的老師都去教台灣史了。民主政治要重頭做起,隨時要出來講話,抗議目前這樣的轉型是很危險的!
我們該正視江國慶案背後的結構性問題,全面檢討黨國的司法體制。江國慶案讓我們看到國民黨從1945年來台灣危害的行徑不曾停止過,228、白色恐怖殘害台灣人的恐怖統治依然存在著!黨政軍吃定台灣人,用金錢腐化人心,令人憤慨!我們活著的人,要勇敢地站起來,一起改變這樣惡質的政權,一起建立真正自由人權的國家,有膽識、有勇氣地活出最有尊嚴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