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說「你不可能監督立委不想做的事」,這句話讓人震耳發聵,真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了。公督盟成立至今,多就國會議員出席、發言率等基本表現予以評鑑,或對立委的言行表現、涉入之司法案件進行加減分的評定。
綜觀其各項作為,多屬體制內的監督與評鑑,然而,如果國會議員產生方式的本身,即帶有諸多瑕疵與爭議,公督盟又怎麼能夠透過監督,將國會運作導入正軌?嚴格來說,公督盟僅適合存在於健全的國家體制內,它完全不能撼動現有的黨國不分體制。
台灣現在需要的教育,教育每一位國民拿回自己的公民權,教育每一位國民勇於質疑現有的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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