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6日 星期一

斷老K司法髒手

馬朝特偵組檢察官的朱朝亮
(08-06-2012陳永昌)

檢調針對嘉義縣長張花冠及立委陳明文的七年前陳年老案,突然發動四百多人有史以來的大搜索,想轉移林益世涉貪案,甚至吳敦義的焦點。
目前的司法制度是國民黨1949年逃到台灣後,獨裁統治所建立的一套獨裁司法,在政治上打擊異己,至今基本上未變,法院仍是國民黨開的。此案國民黨得了便宜還閒言閒語,民進黨則是被坑了,不敢反抗,還在懇求。
民主國家的政治權力、體制,由人民決定,國家的司法當然也應由人民來決定。若改用美英民主的陪審團制度,由人民陪審團來審判枉法裁判的法官、濫權的檢察官,這些司法人員自然不敢胡作非為,也自然毋枉毋縱。
198090年代,黨外、民進黨人士為了民主,不惜多次發動群眾逼迫國民黨,台灣才有今天的民主與自由。為了讓台灣有一個公平及正義的社會,民進黨有義務發動群眾,逼迫國民黨挪開司法黑手,建立一個民主的陪審陪檢制度,回應人民的期待與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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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以圖利罪起訴謝清志的台南地檢署承辦檢察長朱朝亮5年前在723日《今周刊》留下臭名傳萬代的文字:「在檢察體系內部的會議中,他(即朱朝亮)便曾多次暢言其理念:檢察官辦案不一定是要當事人被判有罪,但至少要讓他們得到『教訓』,借由辦案,匡正他認為不當或不該存在的行為,甚至畫下倫理道德行為的紅線。」
現任馬朝特偵組檢察官的朱朝亮,最適合當獨裁者「人治」的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