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關灣監獄「五號營」 |
6月13日是MLB的「台灣日」。五年前的六一三,王建民與郭泓志同日先發勝投;五年後的613,王建民和陳偉殷又取得雙勝投。透過掌上型電視螢幕觀賞二位台灣之光的傑出表現,很為「王者」與「殷雄」感到無比的驕傲。
就在這一天中午,我在桌子上吃飯。對可以下工場的同學來說,中、晚二餐在桌子上吃飯,毋寧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我們被「加強戒護」,在桌上用餐,卻是1300個日子以來的第一次。儘管一個禮拜只有五餐,當從桌上拿起筷子的那一剎那,我已涕零盈眶。
在舍房作業摺蓮花做功德,紙上寫著「九轉蓮花收圓台,普願災障悉消除」,過去不能在桌子上吃飯,或許是業障未除吧!
為了與世界同步,並落實人權立國,馬英九總統2009年五月十日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該公約第十條規定,「自由被剝奪之人,應受合於人道及尊重其天賦人格尊嚴之處遇。」法務部資料顯示,「目前每名受刑人使用面積約0.56坪,顯不符合人道最低標準,而有違反公約第十條。」
古巴關灣監獄「六號營」 |
其實1986年我因蓬萊島案入獄的北所,1.86坪的獨居房還有單人鐵床,並有兼做櫥櫃的簡易桌子,上面可以寫字;雙人房也是上下舖的鐵床。為何以前可以,現在不能?挪威沒有死刑,哈爾登監獄(Halden prison)是全球最豪華監獄,沒有鐵窗,牢房還有私人衛浴和液晶電視,只因為挪威監獄行刑目的在感化犯人。
我國的刑事政策依《監獄行刑法》第一條,寫明在促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也是教育刑,不是報復刑。我國不必蓋豪華監獄,但酌增受刑人可以使用面積,俾符國際公約的人道標準是應該努力的方向。大舍房關18個人,像擠沙丁魚,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馬總統曾任法務部長,是最重視監獄人權的部長,為了貫徹教育刑感化犯人的初衷,降低假釋門檻,只要改悔向上,服刑三分之一即可出獄,重新做人。現在則是關了七、八成,還出不了獄。美國加州法院之前下令人滿為患的監獄必須放人,而不是多蓋監獄。北監現在收容超過四千人,是原先設計的二倍,立法院如不支持法務部寬列預算來改善,「一桌難求」是必然的。而馬總統在第二任重新考慮適度實施減刑,此其時矣!
挪威哈爾登監獄 |
1980年三月高雄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的法庭裡,15位辯護律師分坐二旁,在我這一邊的長桌就坐了八位,張俊雄、謝長廷、蘇貞昌和我都緊臨而坐,除了我二任總統,其他三位都做過閣揆。謝蘇還搭檔選正副總統,而蘇貞昌再度出任黨主席,一般認為,2016年他將不會缺席。
1980年尤清當選監委,張俊雄1983年進入立法院,蘇貞昌、謝長廷和我則在1981年分別選上省市議員。「長扁之爭」是在台北市長的初選,其他時間都是「長扁合作,共創雙贏」。在市議會,長廷兄和我共用一張桌子、同一支麥克風。面對政治官司,謝長廷是我蓬萊島案的辯護律師,612事件我則是謝的辯護人。1989年十二月長、扁都當選立委,進到立法院,我們又為了推動國會全面改選攜手合作,謝主張修法,我提出釋憲,分進合擊,殊途同歸。在萬年國會的抗爭時代,我曾丟過議場主席台的椅子,也在國防部長郝柏村面前推翻過發言台的桌子。睡占主席台的抗爭方式則從未想過。
1987年二月十日,我自北所出獄,立即找到輪椅立委吳淑珍「特別助理」工作。在老委員的時代,「一個立委、一張桌子、一個助理」,立委與助理共用一張桌子,總有一個人是站著。國會全面改選後才有立委辦公室,委員和助理終於有了自己的桌子。
我在1994年十二月成為台北市升格為院轄市的首位民選市長。但市長的桌子,是高玉樹出任第一位官派市長時所做,歷任張豐緒、李登輝、邵思新、楊金欉、許水德、吳伯雄、黃大洲等官派市長,是一張饒富歷史傳承意義的桌子。我在上面批准催生台北101興建的BOT案,讓信義計畫區變成「台北的曼哈頓」;成立全國第一條捷運木柵線體檢小組,「馬特拉不拉,自己拉」,完成「一年一條,五年五條」的通車時程;宣示二年內改善台北市的交通,否則下台一鞠躬,走過台北交通黑暗期;降低戶政事務所櫃檯高度,從120公分降到75公分,改變市府是衙門的印象,成為全國地方政府學習的典範;開放馬路給年輕人飆舞,從新生南路飆到總統府,並將府前介壽路改名為凱達格蘭大道;跨年晚會也是從台北政府開始的……市長的桌子,是與台北市共同寫歷史的地方。
總統的桌子與市長的桌子在仁愛路的二頭,剛好遙相對望。2000年我到總統府的桌子是全新的,但不合身,原來是為連戰量身訂做的,後來只好把四隻腳鋸下一小段。在總統的桌子,我親自草擬「一邊一國」的演講稿、決定舉辦史上第一次的全民公投、廢除違背主權在民精神的國統鋼領、簽署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申請書。我也在總統的桌子力挺基隆河整治員山子分洪的龐大經費,讓汐止、社子島永絕水患之苦;多次協助高鐵建設的財務危機,避免高鐵真的變成廢鐵;緊盯雪隧進度,打通台北後花園的經督二脈,使得台灣西部走廊直達宜蘭蘇澳。只開放30月齡以下未帶骨美牛進口,不准帶骨及瘦肉精美牛銷台,也是在總統的桌子所做的決定。紅衫軍之亂時,面對凱道的群眾,我更在總統的桌子淡定以對,最後度過憲政危機。
不管是小時候的椅頭桌子,從政以後不同時期的桌子,乃至1300天未曾碰過的桌子,均有說不完的故事。在人生最後一張桌子,我又能留下什麼?我想,我可以
好好寫一本書。(本文來自《壹週刊》585期陳前總統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