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8日 星期日

長老會牧師談阿扁人權

(03-18-2012張德謙)

日前因冠心症接受治療的前總統陳水扁在前天回台北監獄,結束戒護就醫。這次阿扁的戒護就醫凸顯了在國民黨統治下阿扁的基本人權問題。
在 署立桃園醫院因醫生問其是否要服用安眠藥時,才知道從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開始,北監就在阿扁不知情的情況下讓他服用鎮定、抗焦的Ativan。不論北監 的理由是什麼,沒有清楚告知所服的藥物及其副作用並且讓其長期服用,北監已經侵犯了阿扁最基本的醫療人權。要知道阿扁被「中華民國司法」褫奪的是「公權」 而不是「基本人權」。北監憑什麼可以在病人及家屬不知的情況下讓阿扁長期投藥?

其次,當我們看到阿扁的牢房空間,不論是陳致中說的.三八 坪或是法務部說的一.三八坪,都是一個很小的空間。如果我們看到下令殺害江南的汪希苓在現在的「台灣人權景美園區」軟禁的房子時,就會發現台灣的司法制度 是多麼的可笑。一個殺人犯不但有套房、會客室與書房,甚至還有廚房,家人也可以前往同住。然而,一個台灣人民選出來的總統在法院的部分判決尚未定讞之前, 已經在不到二坪的空間中生活快四年了。比台灣更獨裁的緬甸執政者在對待反對黨領袖翁山蘇姬時,也比台灣的政府在對待卸任總統仁慈也人性多了。
阿扁所涉及的部分案件應在「無罪推定」原則及法律證據之充足與否之下給予公平的審判,而不是用媒體塑造「貪腐」來未審先判,更不該利用總統職權介入司法表達其判決結果「不符人民期待」。
我們期待國民黨政府不要因為阿扁兩次在選舉中打敗國民黨而以「仇恨」來對待阿扁,如同對岸的中國人將阿扁恨之入骨般;相反地要以民主素養及獨立的司法來對待阿扁的案件。這樣台灣的族群問題才有可能走向互信與和解,使台灣成為真正自由與民主的國家。
(作者為牧師,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