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談到參加多氯聯苯污染座談會,發現整場主軸都只是放在「同情受害者,因為他們很可憐…受害者會覺得已事隔30年,追究失職官員沒有多大意義,不如將精力放在醫療照顧,爭取國家賠償上…」云云。該文筆者感覺討論會的內容,無助於現狀的改變,也沒有正面向上的開展力量。我想,這應該就是社運團體被馴化後所展現出來的無方向感,而這樣的思維,多少和國人默認國民黨政權對228大屠殺事件,只賠償、不究責的善後處理方式有關,另對受害人提起行政訴訟的限縮也很大。
請看《國家賠償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國家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其中,所謂「知有損害」,依施行細則第3條之1規定,以「請求權」人實際知悉損害及其損害係由於違法之行政處分所致時起算,非以知悉該行政處分經依行政爭訟程序確定其為違法時為準。「知」有損害?2年間不行使?難怪他們說228早就過去了。
同樣情事亦發生於其他的社會運動中。想起日前曾就反核遊行路線狹小、冷清一事,請教公民記者朱淑娟。朱淑娟回文時說明:「據我問過主辦單位,其實單純只是想從龍山寺出發,那對社運有特別意義,因為受限於出發地點,所以在西門町前那一段路是比較小,不過遊行走西門町是人潮多的地方。至於凱道,現所有活動都是這樣,只開放一半的。」
讀這篇回文的感覺是避重就輕,無論主辦單位或就近觀察的記者,似乎都無意檢討路線規劃失當與否。為了激盪火花,進一步就反核遊行缺乏階段性訴求以及沒有對口單位的現象,去函請教朱淑娟的看法。這一次,她沒有回信。隔日,她在她的部落格中用以下文字描述著311反核遊行:「少了悲情、多點趣味,這樣的遊行氣氛等於宣告反核運動的歸零,開啟新公民運動的模式,同時也鋪陳了多元對話的可能」。
什麼叫做反核運動的歸零?什麼又是新公民運動?難道,少點悲情、多點趣味,就算是了?事實上,反核運動從來都只是零,因為它不曾撼動過無恥、顢頇的政權。表面上,國民黨政權偶而會給人民一顆糖吃,說什麼核四不安全就不運轉,核一、核二不再延役,會認真思考蘭嶼核廢料的去處。然而,真實的情況卻是核四預算在國民黨立委的護航下屢創新高,蘭嶼核廢料也在台電、原能會的威脅利誘下一年拖過一年,更難以置信的是當地居民仍票選國民黨。其中,最狠毒的莫過於政府以電費漲價、缺電等手段,讓人民屈服於恐懼的心理中。這些就是國民黨對反核遊行的回應,那來的多元的對話?
台灣的困境,在於不曾真正實踐過轉型正義。人民不清楚台灣過往的歷史,也從未聽聞哪些貪贓枉法的官員被審判定罪,人民天真地以為單靠手上這一張選票,就可以撥亂反正。我們正在承受轉型不正義的後果,我們不覺得痛,也還不想醒轉過來。